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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怎么办理? 廉租房怎么申请

137****6569 | 2019-05-26 10:00:36

已有4个回答

  • 138****3257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查看全文↓ 2019-05-26 10:00:56
  • 154****1442

    一、申请廉租房的手续: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查看全文↓ 2019-05-26 10:00:52
  • 143****6006

    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查看全文↓ 2019-05-26 10:00:48
  • 143****5522


    昨天三原老张微信公众平台发表了《我县建设保障房安居工程,实现低收入人群住房梦》一文,网友们在为三原县人民政府下大力气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点赞的同时,也有部分网友对公租房廉租房的分配方式提出了疑问,还有网友咨询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流程。

    部分三原吧友对公租房廉租房存在的疑问和误解:



    三原老张微信公共号平台网友提问如何申请?



    针对三原网友们对廉租房公租房对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与申请流程的疑问,今天下午老张专门联系并咨询三原县房管所,并拿到了三原县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两份资料,请有需要入住廉租房、公租房的网友,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请和办理。

    一,三原县廉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二,三原县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查看全文↓ 2019-05-26 10:00:43

相关问题

  •  公租房大多数打工者都可申请,廉租房是只有本地户口的低保家庭才能申请,廉租房比较便宜,但是也比较难申请。  一、公租房: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廉租房: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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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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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四条件:(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 一、准备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我们在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二、提出廉租房的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三、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5、签约、入住。

    全部5个回答>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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