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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用地可用于商业吗?有没有什么风险呢?

153****0154 | 2019-05-31 00:29:06

已有3个回答

  • 152****2603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住宅用地就是土地用途为住宅建设,出让的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类。
    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方法
    1、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2、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机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而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开发的土地。用途不同商业、工业、住宅用地的区别主要是取得方式、使用年限和土地价格不同。工业用地通过划拔方式取得。商业用地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取得。住宅用地由城市规划审批。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29:31
  • 158****3952

    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的区别是什么
    1、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使用年限短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到期后,面临续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2、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类。出让工业用地兴建的企业可能会带来长期的税收及拉动就业,政府出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工业用地价格通常远低于住宅用地。
    3、我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工业用地兴建设商住小区,如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是违法的出让的使用年限为70年。。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29:26
  • 141****4577

    理论上如果要用于商用需要企业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在现实中,你明白的,基本没人管的。

    查看全文↓ 2019-05-31 00:29:21

相关问题

  • 不可以,如要商用,应上报审批后修改用地性质,不然后期会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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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用途不同;商住类型是指同一块宗地上即有商业用途又有住宅用途。而土地使用年限是由开发商是用什么名义去申请这块土地而得的,商业用地一般指拆迁时评估房产是对房产所在地的定性,比如被计划拆迁的房屋原先是商店或饭店,就属于商业用地。2.征收的费用不同; 如果房产证上使用类型为住宅,则按住宅收取,同理商住的也是分商业与住宅的征收费用,40年使用年限到了之后,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出让自动变为划拨,拆迁一样有补偿,但肯定没有出让土地多。3.价值不同; 商住用地指商业经营场所与住宅连在一起的。在房产评估时评估价值有区别,一般商业用地比较高,因为经营用地创造的价值高。拓展资料:2. 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高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3. 商住用地是既能办公又可以居住的一种产品,但在建筑术语中没有这种称谓,这只是销售方根据市场行情和产品的功能来定义的一个不规范的俗称。4. 商住两用住宅是soho(居家办公)住宅观念的一种延伸。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尤其是网络功能的发达,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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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住宅和商业两用,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不一样的,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如果不考虑用地年限,商业用房的物业费、水费、电费都比普通住宅的要高很多,建议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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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买,开发商应该是买了地皮之后隔了好久才开发的,这样的房子一般价格会比较低,其实一样住!即使你真的能住到房子到期,补交个土地出让金(大概是2%)就好了,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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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物权法》规定,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但商业等其他用途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置,至今尚未有明确规定。其中,因商业用地价值高,成为社会公众探讨及关心的焦点之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 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 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 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 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 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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