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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153****9319 | 2019-07-18 01:13:45

已有4个回答

  • 142****5875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如合同已备案,可以到房管部门复制下,如未备案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制均可。但应当在复印件中加盖公章,以确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1.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你与开发商之间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效证据。
    2.如果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约定或合同履行而发生纠纷,在证据举证上,应当提供买卖合同原件,仅提供复印件不符合诉讼证据的举证要求,但对方当事人认可复印件的真实性除外。
    3.如必须要交回合同原件,先完整复印一份原件备份,并让开发商在复印件上写明“因何原因而收回原件、收回时间、何时归还、此复印件与收回的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开发商修改合同条款,必须与你协商一致才可。合同修改后,你应及时将修改的合同要回。
    4.《**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9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三、房屋买卖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电子合同法律效力有法律法规认可。 目前,《电子签名法》第13、14条认可了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合同法》第10、11条认可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查看全文↓ 2019-07-18 01:14:57
  • 138****4568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去开发商那里补,另外还可以将开发商保存的那份合同复印一下,加盖开发商公章也可以.不必担心别人别你的房产去借款,因为那是不生效的,因为做任何抵押必须要用你的房产证及土地证.如果他人拿了你的合同就去抵押不大可以,因为在办理此类业务是必须有你本人的签字并有你的手印.所以就算是别人真的私自这么办了也与你无关.

    查看全文↓ 2019-07-18 01:14:39
  • 159****4801

    一种办法是找对方重新写一份合同,就算以后发生纠纷,除非对方的合同也没了,不然问题也不大的,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9-07-18 01:14:29
  • 132****7629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处理
    1、与开发商协商,影印一份合同复印件;
    2、去楼盘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查询上述合同是否已经备案登记。
    如果有可能的话,**好核对复印件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档的原件一否一致。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两种应对情况
    情况一: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如何补办?
    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情况二:未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如何补办?
    如未登记备案,重新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可根据原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变更原合同中的内容,并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到房管局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
    再次提醒购房者: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

    查看全文↓ 2019-07-18 01:14:19

相关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了该这么操作: 购房合同丢失情况一: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合同丢失情况二: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昆山房知识 搜血色残阳的搜房博客 ,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购房合同丢失情况三: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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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合同已备案,可以到房管部门复制下,如未备案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制均可。但应当在复印件中加盖公章,以确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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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贷款还清,去办理解压时发现合同原件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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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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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买卖有哪些无效合同?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4、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5、价格上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6、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房产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一)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菁英很高兴为您解答: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即我们平时所说的,一房二卖。(二)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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