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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一年还不交房怎样退房?开发商没按期交房我如何退房

138****7818 | 2019-10-23 07:28:17

已有5个回答

  • 153****5683

    开发商逾期两年没有交房,如果是在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及其利息。
    如果开发商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返还购房款,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10-23 07:28:39
  • 138****3090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解除合同和办理退房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以上规定中,两个催告和两个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催告**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在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开发商长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就是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所作的解答。可以看出,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退房。但是,一套房子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开发商可不会轻易让购房者解除合同或者退房,所以当事人**终不得不对簿公堂。虽然开发商延期交房属于理亏,但这并不代表购房者必定能打赢官司。因为法官看重的是证据,不管当事人怎么说,如果没证据是不行的。所以,购房者应当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获取帮助,他

    查看全文↓ 2019-10-23 07:28:36
  • 142****7836


    买了个房子,说好的今年一月底交房,到现在拖了一个月了,也没交房,也没个说法,我们有购房合同的,现在我实在担心开发商的诚信,想要求退款,连个管事的人都找不到,都是推来推去的,想请教律师如果打官司能退回我的房款吗?


    开发商不露面,电话也不接,总经理说找售后,售后说上面领导没人管事,她也管不了!



    (网络配图)

    ✎社友有话说

    @寻红太狼的灰太狼 :买房就怕这样的事!这样就是花钱买心烦啦

    @葱葱哪些年 :有合同,按合同办事,你看合同上写了延期交房

    @华怡园艺水族馆 :估计是开发商有些工程建设未能达标,所以办不了证件
    @WX~10308489 :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可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条款主张违约金(一般情况,开发商约定的违约金金额都非常小)

    ☞延伸阅读

    有的时候我们买了新房并不能够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时候接手到房屋,这种情况就属于延期交房,既然在合同中有交房的时间规定,那么延期交房是否已经算是违约了呢,这种延期交房的情况能够退房吗,延期交房该如何退房呢?

    合同法中有规定表明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无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须要有个期限,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给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

    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大。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延期交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些情况,开发商早就想到了应对的措施,规避其中带来的一些风险。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实际损失的时候,购房者很难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有哪些。

    延期退房如何办理?

    1、退房原因有依据
    这里的依据指合同约定的退房条款,或者法律规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解除、撤销的内容。这在整个退房中是重要的一个程序。只要退房理由确认合法充分,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无休止的谈判上,及时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2、证据材料收集齐
    不要认为有理的就一定胜诉,因为证据不充分而败诉的案例不在少数。

    3、银行贷款还仔细
    无论是与开发商协议解除购房合同,还是以法院(或仲裁)的法律文书解除购房合同,千万注意要写明开发商将贷款部分直接偿还给业主,千万不能简单地写成贷款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更不能只主张**款而不主张银行贷款。

    后两种情况,因未得到贷款机构的确认,若开发商不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业主仍然是还款义务人,不能免除还款义务。

    4、解除贷款和保险
    业主还要与银行解除贷款合同、与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等。

    5、注销手续不能遗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退房程序结束。

    在现实生活中,退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除了一些无良开发商的烂尾工程造成购房者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外,延期交房一般也不会延期很长的时间,由于购房合同都是销售方订立的,购房者想要退房,开发商也会在合同中规避这些风险的。(来源:房天下)

    查看全文↓ 2019-10-23 07:28:32
  • 143****1623

    现在很多楼盘都没办法准时交房,开发商不按时交付房屋,这是令购房者颇为头疼的事。很多业主就是为了更快住进新房,而延期交房后不少开发商却以各种“不可抗拒”的理由推脱责任,这让很多购房者气愤不已,却有不知道该如何维权,今天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学习一下,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复杂,如若发生该情形建议业主一定要想办法搞清楚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针对真实性的原因采取一些相关的应对措施。

    (1)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注: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的经济损失。)

    (2)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可见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那么,在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首先,遇到延迟交房,应仔细查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对延迟交房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其次,应了解延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中开发商索赔天数为实际交房日与合同约定交房日的差,一般双方协商的违约金赔偿金额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如果协商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在三十天内向买受人退还全部付款,并支付1%的违约金,如果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一般双方协商的违约金赔偿金额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





    房屋交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在购房合同中,对于各项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应分别作明确约定。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约定条款,了解自己的各项合同权利。在与开发商进一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如房屋交付仍遥遥无期,应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手段彻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不赞成购房者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去维权。维权的前提是合法,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问题的解决。

    相关行业律师也提醒,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驶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逾期交付,购房者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

    查看全文↓ 2019-10-23 07:28:27
  • 156****9333

    买房本应该是自已拥有掌控权的事,



    但是总会遇到一些不可控因素,



    比如开发商延期交房、买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等



    违约情形。



    难道买房付了钱就意味着



    开发商为刀俎,我为鱼肉?



    面对开发商违约我们千万不要认栽,



    而是应该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很多买过房的市民可能会发现,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一方如果违约,其承担的违约金是比较低的。



    那么如果违约行为发生,购房者又觉得自己的损失过大,能否要求追加补偿呢?




    市中院审理的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或许能给您一些启示。

      

    案情简介

      

    2013年,梅先生在襄州区一楼盘选购了一套房子。之后,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这套价值39.9万元的商品房由梅先生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开发商应当在次年6月1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梅先生使用。

      


    双方同时约定,若开发商未按期交房,且逾期超过90日后,梅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除退还全部已付款外,还要按梅先生累计已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若银行不为梅先生办理贷款手续,剩余购房款由梅先生自收到通知起一周内向开发商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执行。

      

    当年5月22日,梅先生交清了29.9万余元的**款后,开发商向他开具了一张同等金额的不动产发票。剩余的10万元房款,交由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可梅先生的按揭材料没能通过审核,这笔贷款未办理成功。


      

    2014年12月12日,见逾期半年后开发商仍没交房,梅先生便提交书面退房申请,要求解除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果,开发商以梅先生未交清购房尾款为由拒绝。

      

    2015年3月17日,开发商向梅先生发出《函告》,告知该公司已于2015年1月30日正式通知业主交房,并要求梅先生交清10万元尾款后拿钥匙装修入住。






    考虑到购房楼盘尚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该房屋仍不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梅先生拒绝收房,之后向法院起诉。



    “因梅先生按揭资料未获审核通过,贷款没有办理成功,对于此种情况的发生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并不影响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向梅先生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去年7月31日,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梅先生已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2900余元。

    查看全文↓ 2019-10-23 07:28:23

相关问题

  • 房子超出一年没交房可以经过法院退房退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请参照购房合同计算。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全部4个回答>
  •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解除合同和办理退房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以上规定中,两个催告和两个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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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1、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从实践上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在实际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因为购房者对开发商存有欺诈的故意与欺诈事实的举证比较困难。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章认可。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开发商在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和设计单位同意变更设计的情况下,应当书面通知购房者,告知变更设计规划的事实。如果变更设计规划影响到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的,购房者是有退房的权利的。开发商此时应当向购房者返还购房款,并且支付利息。  (5)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得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一般的情况下,都在购房合同中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有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购房者未能取得银行商业贷款,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即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也应当将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予以返还。  (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对此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2)项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a)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根据上述的规定可知,如果开发商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但在实践中,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很少会去选择退房,此时选择开发商承担法定赔偿责任会对购房者更有利,更何况是在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时期。  (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较少发生,但在外地房地产市场,开发商承建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时有发生。若出现上述情况,开发商是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的,亦无法按约定的交房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9)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经济损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也会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或房内噪声大,影响购房者身体健康和居住的情况等。  (10)开发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将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后,又将房子抵押给他人,或直接将房屋又出售给第三人,购房者在查明情况属实后,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以及违约责任。 正常情况下退房损失: 买方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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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超出一年没交房可以经过法院退房退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请参照购房合同计算。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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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在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返还购房款,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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