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自建房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许正文律师解析: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就主要看其是否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此处所指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继承。理由:
    1.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是无偿取得的。
    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通常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并且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的话,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村民的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基于“房地一体,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继承房屋而导致了对宅基地使用权事实上的“继承”。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可以基于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如何过户? 农村宅基地房屋怎么过户? 户口户籍

    很多人都想要去农村购买宅基地,在宅基地上面建住宅,另外农村宅基地买卖很容易出现反悔现象,买卖交易的隐患不小,随着土地资源的,农村债基的买卖情况也逐渐被人们关注,那么宅基地转让如何规定呢,宅基地如何过户呢?下面小编来为您详细解读一下。

    很多人都想要去农村购买宅基地,在宅基地上面建住宅,另外农村宅基地买卖很容易出现反悔现象,买卖交易的隐患不小,随着土地资源的,农村债基的买卖情况也逐渐被人们关注,那么宅基地转让如何规定呢,宅基地如何过户呢?下面小编来为您详细解读一下。



    宅基地转让如何规定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宅基地如何过户

    一、宅基地过户一般有包括了两种:一种是赠与的,一种是买卖交易的,

    1、宅基地赠与过户要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宅基地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3、宅基地赠与需要交纳的费用: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二、买卖交易的只要交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就行了,不管怎么样,在转到名下后想出卖的话,都会有营业税和个税的。

    以上就是关于宅基地转让如何规定以及如何规定的介绍了,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的土地,宅基地的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买卖赠与等都要经过村委集体同意才可以。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农村宅基地 自建房

    需要和当地政 府交涉一下,根据政策情况来办,各地方也有差异。

    已有4个回答

  • 问答 关于农村宅基地 自建房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评价自己的得与失!

    已有9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能否转让?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是? 自建房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白泥**下面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如何补办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怎样办理 产权产证


    在我国当取得房屋的产权后,只有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才真正属于您。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农村房屋登记,办理房产证依照以下流程。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农村房屋宅基地房产证办理的流程非常简单,一般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即可。在此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证,因为这个房产证不仅仅是你的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当遇到拆迁时,也不会影响到赔偿。不会的办理的,可以多多咨询房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过户可以吗? 农村宅基地怎样过户 户口户籍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

    一般涉及到过户的农村集体土地主要有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



    (1)宅基地过户

    农村宅基地在过户时,首先,需要先向村委会提交申请证明材料,如果受让方不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除法律法规以外另有规定(如继承、直系亲属赠与)外,房屋登记机构是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



    另外,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完成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理应一并变更,所以大家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的同时也可以一并办理宅基地过户的手续。



    农村办理宅基地和房屋过户办理流程:

    ►准备好相关过户的申请资料;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委会发起申请;

    ►村委会审核后再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对审批公示十五日;

    ►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2)承包地过户

    农村承包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过户一般发生在分户和承包地转让这两种情况中。



    主要流程如下:



    ►农户递交由户主签字的委托流转申请书。



    ►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分别进行审核,讨论是否接受委托,并将讨论结果在半个月内通知委托农户。



    ►如决定接受委托的,村集体应当与委托农户签订委托合同,并在接受委托后半个月内,将流转农户、地块等基本情况,以适当形式向村内外发布公告,并上报县、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对外发布。



    ►有意受让流转土地的,可在县、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公告的有效期内,提交受让流转土地的规划书面申请。



    ►县、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在公告期结束后,及时召集已提交受让流转土地的申请人进行磋商。可以协商确定流转价格,也可以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流转价格,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拟订流转合同草案,经委托人(承包户)与业主签字认可后正式生效。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

    (1)要与卖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协议书。

    (2)双方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变更(过户)申请。

    (3)向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国有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4)等待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批复后办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案件 自建房

    您好!您这边**好找律师帮您解决,这样比较好!

    已有9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发证 自建房

    是可以的带着原始的相关材料去有关单位申请就可以的!

    已有8个回答

  • 百科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什么 购房政策

    baike15074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其实是相关部门为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的秩序,而制定出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这项制度当中,也是明确的提出了需要完善土地征收的制度,并且也要缩小土地征收的范围。除了这些以外,还需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制度,并且最终需要明确入市的范围途径。一般符合以下这些条件才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如果是因为子女结婚的原因需要丰富,并且缺少宅基地的话,可以申请,如果是外来人口在本地落户,并且成为了本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在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可以去申请。
  • 问答 如何办理宅基地使用证? 如何办理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产权产证


    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有的地方已经完成。看看你在哪个省份,目前各个省份以及各地方的该工作进程不同。勘测定界等环节完成后马上就是发证了。
    不知道我这样回答你满不满意。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拆迁价格是多少?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装饰设计

    商业贷款利息:5.05%贷款程序
    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 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 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九条 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 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 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已有4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怎么写 买房合同

    见: 宅基地申请书
    ————村民委员会:
    我是本村村民 ,现有父亲或母亲 名下宅基地一处,因我有弟兄 人,本人已结婚,需分家领过,原有宅基地已不能满足居住需求。故申请审批宅基地,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已有4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房子买卖合法吗?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情况? 其他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其他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城镇居民购买;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已有5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房屋纠纷如何解决?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其他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被允许的,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已有4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怎么写? 其他

    宅基地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个人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XX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
    相关知识:宅基地申请条件
    (一)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 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 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 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 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三) 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 户口已迁出的;
    (五)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户为单位,在城市规划及规划控制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其它范围不超过167平方米。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的赠予 自建房

    父母所有与你所有没什么区别呀,你是他的继承人。不过有两个疑点:一是如果你的户口与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并且你是农民户口,宅基地和房子你都可以继承。二是如果你是居民户口,你父母的宅基地你不能断承,你只能继承房子。宅基地只归农民户主共有,批的是你爸妈,如果你爸爸和妈妈也转成了居民,这个宅基地集体要收回的,因为你的房子在上面,所以宅基地你们只有使用权,因为转成了居民户口,失去了拥有权,不管怎样,房子是你们家的。
    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什么要分房子呢,赔偿其实是一样的。
    现在有的村按人头给钱,如果你是本村村民,是农民户口,这个钱肯定有你的,这与你有没有房子是两码事。如果你转成居民了,这人头钱与你就无关了。

    已有3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赠与亲人 自建房

    眼看你们是否是本村村民.
    具体可以与我联系
    农村房屋,问题复杂。
    建议协助处理。

    已有2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 自建房

    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

    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第二十条 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四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市或者区、县国土房管局责令停止拆迁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有1个回答

  • 问答 农村宅基地能否贷款 自建房

    不可以。法律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作为抵押物。

    已有9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