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其他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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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是什么 房产纠纷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发起: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开发商及物业消极应对,区县国土房管局可指定业主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筹备组:
    一、组成人员: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工作:
    1) 拟定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 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3) 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5-9);
    4) 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并认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议程;
    7) 推选产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
    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投票权确定: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投票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在区国土房管局的配合下将选举结果,及业主大会决定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不少于5日。业主一户可投一票,该票代表的投票权以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不足一平方米按四舍五入处理。获小区投票总分过半的小区业主按得分高低排列, 居前者当选。业主委员会由五名至十五名委员单数组成。
    小区办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资料送区国土房管局:
    1、业主大会成立情况;
    2、业主大会决定(一)、(二)。
    各区国土房管局自收齐资料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并向业主委员会发出《收件回执》。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交的资料肆、需提交的资料:
    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
    2.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
    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4.业主委员会选票;
    5.业主代表选票;
    6.业主授权委托书;
    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8.业主委员会章程;
    9.业主公约;
    10.其它相关资料。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3)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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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一.业主大会的成立 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 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四、业主大会的开会要求和表决方式 规定: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3.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4.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5.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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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选房看房

    业主委员会
    成立条件:
    一、入住率超过50%
    二、首户入住已满二年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发起: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开发商及物业消极应对,区县国土房管局可指定业主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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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其他

    很多业主听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感兴趣,认为成不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他来说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维权举步维艰的时候,也许这时大家才会想起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说到这里我们就来说一下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些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原因
    1.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自己的权利
    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标在于物业管理地区里的全体业主通过订定,和服从的契约和规章,可以大概依据国家和地方要领法律法例对属于业主们本身的房产品业。可以通过雇佣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举行业主的自主管理和自我谋划,从而提升小区的人居情况和业主的生活品质进而到达小区物业的保值的目地。
    2.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也是要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才能成立
    (1)符合条件而到时间没有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所在地的房管部们督促建立业主委员会。
    (2)一旦小区超过5年就肯定要建立业主委员会,由于法律划定5年后动用维修基金,一定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才能动用维修基金,所以当地政府也会逼迫要求小区创建业主委员会。
    3.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全体业主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1)没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缺乏物业办理主体,因而无法有用地利用对受招聘的小区物业办理公司的监督和互动的权利,无法办理和利用小区的维修基金和别的资源,也无法依法维护业主的正当权利保管小区的生活品格。
    (2)如果小区建成后的两三年内还在保修期内,但是倘若没有业主委员会,纵然小区内的业主共有财产如会所、游泳池或是小区门路等出现了问题必须要维修,开发商可以拒绝同个人业主攀谈而躲避保修责任。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1.业主委员会自推举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办理部分办理登记。
    2.向当地的房地产部门提交建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3.向当地的房地产部门申报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4.向当地的房地产部门申报业主委员会章程。
    5.当地房地产办理部分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业主委员会登记事情,对不切合本条例建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总而言之,办理委员会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办理委员会之前一定要熟知当地的流程,以上就是我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知识的整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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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物业交割

    baike19638
    小区业主要想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最好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要达到规定的条件,还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 问答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是什么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什么文件 房产纠纷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的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件(广东、广州地区):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第379号令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1998年10月1日施行
    《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2001年3月23日施行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建住房[2003]13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建住房[2004]156号)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房字[2003]117号)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4]22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房字[2003]592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指导物业管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房字[2004]756号)
    以上是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运作的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件(广东、广州地区),其中的详细内容可以在网络上搜索,此不一一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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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注意事项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三)业主委员会选票;(四)业主代表选票;(五)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七)业主委员会章程;(八)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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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其他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一.业主大会的成立
    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
    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四、业主大会的开会要求和表决方式
    规定: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3.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4.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5.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已有4个回答

  •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房屋交易

    很多业主听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感兴趣,认为成不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他来说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维权举步维艰的时候,也许这时大家才会想起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说到这里我们就来说一下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些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原因
    1.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自己的权利
    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标在于物业管理地区里的全体业主通过订定,和服从的契约和规章,可以大概依据国家和地方要领法律法例对属于业主们本身的房产品业。可以通过雇佣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举行业主的自主管理和自我谋划,从而提升小区的人居情况和业主的生活品质进而到达小区物业的保值的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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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其他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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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选房看房

    像这样的事情成立了业主会也没什么大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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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全国百科

    baike25713
    ①提出申请的物业小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5人或以上联名提出申请,提交《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并提交第一届业主委员会:①房屋交付使用面积超过百分之50;②房屋交付使用面积在百分之30以下,未满百分之50,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者。
  • 问答 为什么成立业主委员会 注意事项

    第一、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权利。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物业管理区域里的全体业主通过制定和遵从共同的契约和规章,能够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对属於业主们自己的房产物业(可通过雇佣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业主的自主治理和自我经营,从而提升小区的人居环境和业主的生活品质进而达到小区物业的保值**的目的。
    第二、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的。
    符合条件而到时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所在地方的房管行政部门将督促或强制 成立。(譬如一旦小区超过5年,就一定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因为法律规定5年后动用维修基金,一定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政府部门也会强制要求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
    第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全体业主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没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缺乏物业管理主体,因而无法有效地行使对受雇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互动的权力,无法管理和使用小区的维修基金和其它资源,也无法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的生活品质。。。譬如小区建成后的两三年内还在保修期内,但是倘若没有业主大会及委员会,即使小区内的业主共有产业如会所、游泳池或是小区道路等出现了问题需要维修,开发商可以拒绝同个人业主交谈而逃避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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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其他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业主大会行使的职权
      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2.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3.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4.决定住宅区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5.修改业主公约;6.改变和撤消业主委员会不恰当的决定;7.批准业主委员会的章程。
      要办理的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需要政府部门的审批,只需到所辖区的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即可(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备案表,一式三份)。也就是说,即使物业公司不配合,业主们只需在“内部”完成有关程序,再到政府部门备案,即可获得法定地位。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名单应当自选取产生之日起的15日内,持下列文件报所在地的区住宅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此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登记工作,而对于不符合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与公安部门(法制科)取得联系为业主委员会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
      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代表全体业主物业管理权益的法定组织,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责任由全体业主分担。
      业主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并与其订立、变更或解除委托管理合同;4.审议管家制定的对本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5.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6.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履行的义务
      1.执行业主大会的各项决定;2.遵守和履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3.不能从事各种投资和经营活动;4.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当经营和管理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业主委员决定问题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业主委员会必须有入住过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果业主外出不能参加,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而不满18周岁的小业主们,同样拥有说话的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出席。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大会召开的前7天,业主委员会会将召开的时间和内容送达到每位业主的手里。当只有部分业主觉得有必要就某个问题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而业主委员会又不执行时,这少部分的业主应该怎么办呢?
      要是有10%以上拥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从接到提议之日算起,20日内业主委员会应该就此提议内容召开业主大会;如果逾期未召集的,提议的业主可以向区住宅主管部门申请,那么,该部门会责令或限期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而业主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投票数的过半数通过为效。会议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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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哪些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是什么 房产纠纷


    参照穗国房字[2004]756号《物业管理首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广州地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一)关于筹备组成员的条件。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其中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推荐。
    (二)联名业主报送资料。
    小区内热心公益的业主应当互相联络,有5~15名业主成为发起倡议的联名业主(联名业主中的住宅业主应取得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该5~15名联名业主将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函、《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建议》、《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以及联名业主和推荐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三)区国土房管局对联名业主保送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国土房管局指导联名业主,将拟订的《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筹备组成员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示10日,告知全体业主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事宜。
    (四)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增补。
    《建议》公示期间,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可以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下称:自荐业主),自荐业主填写《自荐表》,并提供《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本人和推荐其本人参加筹备组成员的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送区国土房管局,另一份送联名业主。
    (五)产生筹备组。
    《建议》公示期满后,在区房管局的指导下,在联名业主和自荐业主范围内(综合考虑房屋幢数和房屋用途所占面积)产生5~15人为筹备组成员。
    (六)建设单位应该参与筹备组。
    建设单位须授权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填写《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参加筹备组成员情况表》,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七)筹备组确立。
    区国土房管局向筹备组发出《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复函》、《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由筹备组在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将复函和名单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制订和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一)草拟、公示文件。
    筹备组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及其通知,并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公示5日;同时,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经征求意见,筹备组将修改后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再次公示5日。
    (二)确认业主投票权。
    筹备组向物业管理公司、发展商索取资料,确认些业主人数和身份,确定每户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正在建设尚未竣工交付的房屋(未移交物业公司接管的房屋)的购房者不作为首次业主大会的参加业主。
    (三)发出大会通知、发放表决票。
    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筹备组将选《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通知》和票格式《〈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表决票》样本,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不少于5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通知中应当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届时无法出席业主大会的业主,可以提前领取表决票,并于大会前交付给筹备组。
    筹备组应将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通知同时通知区国土房管局和当地居民委员会。
    (四)投票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筹备组按照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知的要求,组织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进行投票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及业主大会决定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不少于5日。
    (五)刻章。
    筹备组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小区(大厦)业主大会”公章手续,公章式样一式两份,报区国土房管局、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备案。
    三、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第2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发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通知。
    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的规模由5~15名委员单数组成。符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提供《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本人和推荐的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交给筹备组核实。
    若业主大会是由住宅和非住宅业主组成的。业主委员会由住宅级和非住宅组组成,其业主委员会委员侯选人也应分为住宅组侯选人和非住宅组侯选人。
    (二)发出业主大会通知。
    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筹备组将《关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通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格式样本,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不少于5日,同时通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三)印发选票、发放选票。
    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做好业主投票权、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约定的其他工作,设置投票箱。
    (四)通知区国土房管局。
    筹备组将召开业主大会前的筹备工作和设置投票箱的情况,函告区国土房管局,并于召开业主大会时,由区国土房管局到场对开箱投票活动进行监督。
    (五)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投票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在区国土房管局的配合下将选举结果,及业主大会决定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不少于5日。
    (六)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资料送区国土房管局:1、业主大会成立情况;2、业主大会决定(一)、(二)。
    各区国土房管局自收齐资料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并向业主委员会发出《收件回执》。
    (七)刻章。
    业主委员会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公章手续。公章式样一式两份,报区国土房管局、街道办事处(镇人们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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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其他

    作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比如认为物业管
    理公司无法保障小区的安全,门卫形同虚设,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
    意),业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而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管理
    费的情况下,无心服务,服务质量每况愈下,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损害的还是业主自己的利
    益。
    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到位、价格
    合理,那么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续约。反之,则可以解除与物
    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另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
    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费用如何使用往往不得而知,特别是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
    专项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换。但目前很多业主都不知
    道该基金用于何处,甚至在很多小区,该费用被物业管理公司中饱私囊。
    而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购买小区的一套房子一般有两种权利,一种是专有权,指的是自己所购房屋的权
    利;另一种是共有权,指的是除专有权以外建筑的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
    业主委员会可以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
    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对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比如制定、修
    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
    的规章制度;可以要求物业整改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
    四、沟通的桥梁
    除此之外,在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这样
    那样的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避免
    问题的恶化。
    对开发商、物管有好处
    事实上,业主委员会除了能够让广大业主受益外,对于正规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来说,
    也是好处多多。
    业主委员会跟开发商不是对立的,实际上,如果处理得好,业主委员会可以帮助开发商解决不少问题。因为,作为开发商很难了解到业主需要什么东西,特别是后续提供的一些配套服务,比如会所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而业主委员会则可以帮助开发商了解业主的需求,这样开发商提供的服务就能够满足业主的需求,避免未来出现很多纠纷。业主委员可以对物业管理提出意见,使物业进行相应的完善,这样整个物业管理水平也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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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作用是什么? 其他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一、入住率超过50%
    二、首户入住已满二年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发起: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 开发商及物业消极应对,区县国土房管局可指定业主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 确定物业管理区域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筹备组:
    一、组成人员: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公房出售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工作:1) 拟定小区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2) 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 3) 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5-9); 4) 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并认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6) 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议程; 7) 推选产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 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投票权确定:一个业主拥有一个投票权,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投票数。 小区办备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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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条件是什么 ? 其他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
    1、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6、核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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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全国百科

    baike30341
    第一个步骤是,业主们要组建业主委员会,必须要有自愿者团队,由自愿者组成,再联系到社区十分之一的居民,并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他还给区、县的小区办发了一封信,邀请他们来主持小区的业主大会。第二步: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行推荐,也可以由业主自行推荐,最好是由发起人发布通知,并在指定时间内自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