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房产分割协议公正 房产分割

    **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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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其他

    房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自愿将共同共有的位于XXX区XXX小区XXX单元XXX楼XXX户的房屋所有权重新分配,达成如下协议:1、位于XXX区XXX小区XXX单元XXX楼XXX户的房屋的70%归 所有30% 归 所有。2、XXX区XXX小区XXX单元XXX楼XXX户的房屋的贷款的70%归 所支付,30%的归 所支付。3、双方任何一方将自己所持有的位于XXX区XXX小区XXX单元XXX楼XXX户的房屋的产权出售,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4、双方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所达成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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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协议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房产分割

    1、民政局不会下判决,只有法院有这个权利。
    2、如果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然后依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是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已经有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男方的要求不能成立。
    5、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女方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损害赔偿,注意起诉时间的限制(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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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协议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离婚协议应该怎么写? 其他

    对于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子女抚养和探视、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生活困难经济补助等条款是必须具备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书写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有的房屋由男女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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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离婚协议分割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 其他

    没有写只是你们双方之间的事前。
    房屋出售是涉及到第三方的,如果你的房产证写你的名字,第三方有理由认为你对房子享有处分权!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
    所以,你可以出售。至于离婚另一方会不会追偿那是另一个法律问题。
    如果他要追偿,那么第三方也不会受影响,只会让你将所得利益归于另一方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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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协议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还没有协议离婚前怎么进行房产分割?? 其他

    可以分割。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
    一,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举个例子,夫妻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男方所有,存款10万归女方所有,但是双方还有一辆轿车并没有约定归谁,那么在双方离婚后,夫妻二人均可以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再行分割。
    二、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的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
    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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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房产分割

    房产分割协议书

    协议人:

    ×××,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

    (家庭成员情况:婚姻、在世与否、死亡时间、等),所分割的家庭财产情况(例如:该房产座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所有权证编号为:xx市房权证××区字第××××××××号)。经家庭成员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

    二、 。

    三、(其他约定条款)。

    协议人:

    二O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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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离婚协议房产如何分割呢? 房产分割

    1、按我国法律,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所以房屋的40%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2,由于房证是你们夫妻的名字,贷款又是你们共同贷的,所以他还贷与你装修都属于夫妻共同行为,应共同享有。除非夫妻有明确份额约定并经公证,否则就是共同财产。
    3、所以现在280万中,40%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先划分给你。剩下的60%夫妻平均分配。
    4,因你们的房贷尚未全部还完,建议协调解决为好。
    如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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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婚姻房产

    房屋分割协议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共有财产房屋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 省 市 区 街 号 幢 单元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等所有家具物品的70%归男/女方所有。
      第二条、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议双方签完这份协议之后再去公证处公证下这份协议的效力这样可避免以后对房屋的归属问题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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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协议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还没有协议离婚前如何进行房产分割?? 其他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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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协议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离婚协议应该如何写? 其他

    对于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子女抚养和探视、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生活困难经济补助等条款是必须具备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因此,可根据以上规定书写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有的房屋由男女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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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其他

    1、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类型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婚姻法》规范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公共财产制三类财产关系,其中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夫妻法定财产制可以同时并用,但只有再对夫妻财产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规定。



    2、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采用协议的方式,将某项或某些财产确定为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的制度。但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夫妻财产约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约定的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约定采用书面形式;

    3)当事人意思真实表示;

    4)规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夫妻不得利用财产约定逃避应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

    3、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制

    依据《婚姻法》,下列房地产为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

    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明确夫妻之间的房地产归属问题,**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具体如下: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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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产权/核验

    baike19859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共有财产房屋的归属约定如下:
  • 问答 如何房产分割?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产权产证

    《物权法》是规范民事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法律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23日上午,**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3月1日施行),就《物权法》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解释》共22个条文,重点内容涉及六个方面,包括不动产登记与物权确认等等,这些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使《物权法》在司法实践中操作性更强。







    机动车转让即便未登记 受让方权利优先


    机动车现今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机动车交易也日益频繁。据统计,截至2015年5月,全国机动车总保有量达2.69亿辆。机动车的二手交易也大量增加,实践中机动车名实不符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加之因机动车抵押、交通事故引发损害赔偿、机动车所有权人破产等原因而形成的权利人,也会在诸多情形下与机动车买卖交易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产生交集,因此,如何处理好相关纠纷成为审判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

    比如,在机动车所有权转让交易中,如果转让人(张三)已经把机动车交付给了买受人(李四),但双方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而转让人对外还对王五有负债没有偿还,并且转让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偿还债务。那么,王五能不能主张用这辆机动车来抵偿张三欠他的债务呢?或者说,这时候的王五和李四谁对这辆机动车拥有优先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是交付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未经登记,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且,在物权与债权的关系上,在一物之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一般而言,物权优先于债权。简单来说,李四的权利优先于王五的权利,即使没有登记,法律应该优先保护李四的权利。

    离婚判决房产产权变更不受登记影响


    当下,很多人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的分割。那么,法律判决书生效之后,将夫妻共同房产判给其中的一方,但房产证上仍是两人的名字,这是不是意味着法律判决生效之日开始就已经实现了产权的变动?对此,司法《解释》给予了肯定答复。

    **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表示,“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丈夫或妻子一人所有,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双方共有,而是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人,即使该房屋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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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谁知道离婚协议分割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 其他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
    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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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其他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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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婚姻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产权产证

    婚前、婚后买房房产所属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应该怎么分配呢?房产证上写了你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你的吗?一起来看看。

    请听题——

    一对夫妻在离婚时分房子,如果房产是婚后所得,应该怎么分割?

    A、归女方所有

    C、平均分割

    B、归男方所有

    D、不一定

    答案:D



    您答对了吗?

    对于离婚分房子这件事,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应该是夫妻俩人的,离婚时就该平均分割。

    但实际上,即便房产是婚后所得,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都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


    婚前买房婚后拿证 仍属婚前财产


    众所周知,买房子有个过程,从签订合同,支付钱款,到交房入住、办证确权,往往得经历一段时间。如果这个过程正好与结婚登记重合交叉,房子的归属就需要根据购房出资、产权登记、结婚节点等因素来考量,不一定结婚后得到产权的房子就是两个人的。

    小马和女朋友小陈相恋多年,二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结婚前一年,小马用个人积蓄在北京市昌平区全款买下了一套商品房。不过,因为买的是期房,买房后一直没能入住。直到2012年,开发商才交房并为小马办理了产权证。妻子小陈用婚后的积蓄精心装修,还购置了全套家具家电。



    几年后,二人的孩子出生了。小陈和婆婆在照顾孩子方面分歧频出,**终,日子也过不下去了。小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住房。

    法官介绍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终,法院判决房子还归小马所有,由小马补偿小陈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小陈的部分。

    婚礼不是结婚登记 结婚时间以登记为准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归属的规定大体是以结婚为节点来区分的,而由于地区风俗的原因,在有些地方,把婚礼仪式视为结婚的开始,容易给当事人造成一些法律理解上的误区。

    王先生和女友赵女士几年前按照家乡风俗,举办了隆重的婚礼。由于赵女士单位特殊,对配偶身份进行了一定时间的政审,直到婚礼一年后,二人才办了结婚登记。



    小夫妻举办婚礼后,王先生的父母拿出积蓄,又卖了一套房,全款给儿子买下了一套北京市西城区的二手学区房,为小两口解决了后顾之忧。房本在王先生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个月办了下来,登记在王先生名下。

    婚后,二人因为工作原因聚少离多,感情疏远。赵女士**终起诉离婚,并认为西城区的这套房子是二人举办结婚仪式后,王先生父母赠与两个人共同生活居住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官介绍说,赵女士认为办了婚礼后买的房子就是婚后购置,但法律条文中所指的结婚应当做严格解释,我国法律采取的是登记结婚制,只有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后才能认定为双方具有法定夫妻关系。

    此案中,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产权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又是在结婚登记之前,法院**终认定该房屋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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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其他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结果法律不干涉的。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按照有利子女和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司法实践中就是均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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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呢? 房产分割

    1、参考格式: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协议人:甲,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协议人:乙,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协议人:丙,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

    一、为家庭和睦,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对家庭财产做如下分割:
    (1)甲方获得房产三套(具体位置是,房产一,位于XXX市XXX花园X栋X单元X室;房产二,位于XXX市XXX花园X栋X单元X室;房产三,位于XXX市XXX花园X栋X单元X室);
    (2)乙方分得现金一万元;
    (3)丙方分得现金六千元。

    二、以上内容,是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后确定,各方承认并同意按上述方案分割家庭财产,财产分割到位后,各方各自生活,乙丙与甲方所分得的三套房再无瓜葛。

    三、此协议签定后两天内(或是三天?你们商议后确定),乙、丙根据协议取得应分得的现金;取得现金后三天之内(或是4天?),乙、丙应协助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甲应分得的3套房过户到甲名下。如果乙、丙不协助过户,应承担违约金XXX元。

    协议人签字: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2、提示: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原则,也就是说,房产属于谁所有,以产权登记为准,即使有有效的协议,甲也应在协议签定后、乙丙拿到钱后,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只有过户到甲名下时,才真正属于甲所有。

    3、“还有这个协议书写完后,是不是还要找个公证处公正才能生效啊?”:
    (1)不是,民事协议自当事人各方签字后即生效。
    (2)只是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更强一些,不能轻易撤销、如果打官司到法院会直接采纳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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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遗产分割房产怎样分割 房产分割

    折价补偿方法
    共有方法
    如果分割房屋遗产的方法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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