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上海市二套房缴纳房产税吗?上海市二套房房产税应该如何计算? 房产税费

    二套房产税如何计算。是很多人有的疑问,下面给有疑问的购房者解释一下。

    计算公式:应税面积*购入房屋的单价*70%*应税税率
    1、既然是二套那就一定是上海家庭,因为外地是不能买二套的,所以应税面积为原有住房面积加上现购入住房面积这和是否大于家庭(夫妻加未成年子女)人均60平米的免税标准,若小于人均60平米则免征房产税,若大于则扣除人均60平米以外的面积为应税面积(注若原有住房面积以大于人均60平米则应税面积为现购入住房的面积)。
    2、应税税率:若购入房屋单价高于去年上海市公布标准单价的则按0.6%征收,若低于则按0.4%(目前的标准为28426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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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市二套房房产税如何交纳 上海楼市

    超过上一年均价的,应征房价部分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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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外地户口上海市购买新房 房产税怎么收 上海楼市

    条件:06年之前你已成年且已是过海户籍 老婆成年之后没有房产则:再购买,你已属二次购买;房产税征收面积40平 45平-60平(你的计算面积),45平(你老婆的计算面积若是外地人,若是本地人则免征)建议来电咨询哦!
    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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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房产税细则 上海楼市

    简述: 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例如,一家三口如果购买第二套住房,以拥有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计,扣除每人60平方米,需要纳税面积为2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2万元计,缴纳市场交易价格的70%,适用税率0.6%,该家庭每年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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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 税费方式

    baike27620
    上海的房产税通常是按照房屋成交价的70%来计算,而最终的征收税率是0.6%,也就是说用房屋的最终成交价乘以70%再乘以税率0.6%,计算出来的这个结果就是房产税的应征收税额。如果说住房每平米的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住房的两倍,那么税率会按照0.4%来计算。在上海如果想要缴纳房产税的话,可以通过相关的银行去支付,也可以直接到上海税务局的税务专窗去缴纳费用,还可以直接在官网上面缴费,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需要交房产税,转账之前可以先咨询一下。
  • 资讯 房产税若何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房价

    news1299166
    城市房地产税是国度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限制内,对属于中外合股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本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地盘依照房价、地价或租价向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
  • 资讯 房产税实施细则 房产税试点城市 房价

    news2706837
    产税条例是以房屋为征税器材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房钱收入为计税按照,并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富税。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的细则是什么?并且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 问答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 上海楼市

    上海28日起试点征收房产税,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暂定为0.6%和0.4%。对上海家庭超过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积才予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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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是什么? 上海楼市

    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4)界定三类免征对象 

     A.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解读】: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B.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解读】: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C.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解读】: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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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上海哪些区会征收房产税 上海楼市

    根据上海房产税征收细则对于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规定是,凡在上海市市区、金山卫石化地区、县城、建制镇和桃浦、安亭、高桥工业区房产,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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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房产税怎样征收 上海第二套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费

    众多购房者都想了解第二套房产税如何计算,小编特别搜集了第二套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条款,以及第二套房产税如何计算案例为您置业租房做参考。
    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下文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征收标准: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海房产税费表: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Eg:一居民家庭 3人 原先有105平存量房,现新购123平米,单价21500元计算方式:105+123-180=48平 48*21500*70%*0.6%=4334.4元申报办理
    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所需材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 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
    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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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税费方式

    baike31076
    不管是上海,还是别的地方,根据法律,物业税都是要交纳的,而上海的物业税,则是以七成的价格来计算。《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上海市实行对部分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上海房地产税的征收点为60平米每人。
  • 问答 外地人无上海市居住证,缴纳房产税的问题 上海楼市

    居住证是W9开头的就不用交房产税
    居住证是W5和W0开头的交满三年可以退给你。
    其它的都是要交的。而且是不给退的,
    你自己看看是W几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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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房产税费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家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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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标准 上海楼市

    1、《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2、《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2011年01月28日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上海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七、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九、部门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二)协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三)实现信息共享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十、评估机制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二、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五)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三、购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原件)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四、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条(一)、(二)、(三)、(六)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五、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应当由购房人本人办理。购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购房人代为办理。委托购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应当由同住人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六、年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七、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八、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缴清截至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当月应当缴纳的房产税。
    九、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以及未缴、少缴、滞缴应纳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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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上海房产税2023如何征收 税费方式

    baike57140
    2023年上海市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算法包括免征点、税率和征收标准计算公式,购房人需要提交一系列资料进行房产税的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 问答 2017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费

    需要缴纳的税费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4)城建税。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6)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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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

    上海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缴纳房产税时从价计征的税率规定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规定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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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 税费方式

    baike36584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上海房产税在征收的时候通常有房子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照房子的原有价值去减除10%~30%接着用,剩余的这个余值按年来进行征收,可以进行分期缴纳。一般在征收的时候,用计算出来的余额直接乘以1.2%的税率,最后的这个数值就是每年需要支付的房产税额度。但如果房子仅仅只是对外出租的话,那么就要选择从租计征的方式来征收房产税,通常可以使用全年的房产收入直接乘以12%的税。
  • 问答 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 上海楼市

    现在房产税只是在三个城市试点,还没有全部推行,牵扯的东西太多了,房产税肯定会实行的,但是要有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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