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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2-10-30 10:38:00   1408次浏览
导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已经完工的房屋出售给社会,转让给买方,买方为买方支付价格。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是最主要的证明文件,也是确定业主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将已建成的商品房销售给买方,买方支付保证金或房屋价款。



商品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已经完工的房屋出售给社会,转让给买方,买方为买方支付价格。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是最主要的证明文件,也是确定业主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将已建成的商品房销售给买方,买方支付保证金或房屋价款。
商品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一,他们之间的约定,是不一样的。在签订预售合同时,通常还有一些条款不明确,例如何时交付、销售单价如何等。而且,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切权利和义务都已清楚,可以按照约定履行。
第二种是契约的性质。商品房销售合同只要求双方同意,并不一定要交付。而买卖合同的签订,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履行合同中的约定。
第三,目标不同。如果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使销售合同暂时不能订立,则应预先对双方进行约束,并约定在未来订立正式合同。而买卖合同的目标是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直接的履行内容。
第四,违反合同的结果是不一样的。预售合同的违约只能由违约一方承担。买卖合同的违约,除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之外,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例如,将房子交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认购书、认购书、认购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均可以视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其中也包括“告示”。
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形下,才能将商品房的销售合同确定为销售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所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体,且卖方已按协议接受了购买价款,则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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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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