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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卖房又悔怨 卖房合同还能解除么?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6-09-12 17:05:06

近期,北京对于卖房后悔的胶葛渐多。其有一位姑娘还与自己丈夫的亲兄弟打起了讼事,虽然案件还未结束,不妨先熟悉一些功令常识。

案例:

低于市价100万卖房 后悔了如何办?

王姑娘夫妇终年栖身在美国,遂筹算将其名下位于丰台区一套面积为66平方米的房屋出售。2012年12月,丈夫的亲兄弟王先生提出以150万元的价钱采办。2013年7月23日,她和丈夫归国后便与对方签定购房合同并于当日管理了过户手续。

但是,办完手续回美国后,王姑娘在与同窗聊天时才知道,该房屋的商场出售价钱不低于250万元。如许算来房子少卖了100万,王姑娘心生后悔,起诉请求确认房屋生意合同无效。

对此,王先生发挥分析,现在他与原告经过邮件及德律风已杀青一致,两边商定的房屋价钱与2012年12月的商场价钱接近。一审法院认为,两边签定的存量房生意合同系两边当事人真实意思发挥分析,且不违反功令律例的强迫性规定,为有效合同。

判决认为,150万元价钱是两边经过电子邮件商谈一定,已经杀青对两边均具有约束力。原告以价款太低,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合同不予撑持。后王姑娘上诉请求改判撤销合同,现在,案件仍在进一步接洽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房价上升 后悔不卖的环境其实许常见

和一手开发商不合,二手房业主的个别性差异较大,在生意过程中间,其个人意愿占有主宰。这个特征,也就使得后悔不卖的原因变得各式纷歧,没法混为一谈。

在真实的二手房生意业务过程中间,虽然房主对自己房子的价钱有一定的预期,但是跟着时刻的推移,对商场环境的进一步熟悉,预期就会慢慢发生变更,从而使得房主前进价钱,甚至后悔不卖。该环境常见于看房量增添、周边出售量趋于火热的商场环境之下。

每起案件的环境都不合,具体的案件需具体阐明,但是一般环境下,买方假如已经交纳定金,而房主后悔不卖,那么可以按照购房和谈的商定,请求房主返还定金。现在中介机构供给的购房和谈范本中,一般商定为若一方违约,另外一方返还双倍定金。

律师说法:

后悔解除合同须商谈并付违约金

卖房人:我和别人签定卖房和谈,签完今后房价上升,我感觉这个价卖房亏了。想后悔解除合同,可以吗?

律师说法:你们两边签定的合同是当事人真实自愿商谈一致的结果,其实不违反功令、行政律例的强迫性规定,对你们两边都具有功令约束力,你该当按商定履行义务,不得私自解除合同。假如你愿意以付违约金为价钱解除合同,也必须与买家商谈一致,则两边可自愿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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