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和新规定

来源:首佳顾问   作者:陈洁琼   2023-06-14 14:03:30

前言导读

共有产权住房,顾名思义房屋产权份额是两者或多方共有的。从这个角度看,北京市先后产生了二种类型的共有产权住房,业内普遍称为共有产权房和新型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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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主要是根据《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7〕16号)中内容明确的: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此类共有产权房特点如下:

北京作为首批建设共有产权房6个试点城市之一,至今已有39个项目办理不动产权登记。2023年06月0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转让、变更合同签约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等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5种情形:

01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02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因家庭成员患大病以外原因申请回购。

03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04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签约后、取得不动产权证前,因家庭成员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退回房屋产权份额,变更合同签约人。

05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因离异、死亡、结婚等原因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北京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朝阳区锦都家园于2017年9月公开摇号,至今拿证有近5年时间。此次《意见稿》对共有产权房再上市管理细节进行规范化,有利于维护其再上市的稳定,但就代持机构回购资金来源、不满五年回购价格等事项,还需进一步明确。《意见稿》详细内容可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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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共有产权房

新型共有产权房产生于2021年首批集中供地,其中海淀树村、朝阳金盏乡等6宗地块设置竞拍条件之一为“在达到上限价格后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份额”。此类新共有产权房,政府持有份额在一个项目内一致,上限为20%;购房人持有的产权份额为扣除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后的产权份额;销售价格为购房人实际支付的价格,项目销售均价加上政府产权份额对应均价(即住房总均价)不超过所在区域商品住房均价。新共有产权房特点如下:


★★★

结束语

新型共有产与共有产权房的区别汇总如下:

共有产权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的住房,具有一定保障性质;新型共有产权房是通过政府和个人共有产权的方式,减轻购房人负担,满足居民自住需求,属商品房性质。二者针对不同收入人群提供了不同的住有所居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