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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主要内容有哪些?

145****5172 | 2012-09-04 1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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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9****1370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第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第三,正常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以及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卫生洁具1年;供热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管道堵塞2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由房地产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第二,结构类型;第三,装修、装饰注意事项;第四,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第五,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第六,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第七,赔点负荷;第八,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应注意事项的说明;第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2-09-04 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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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住宅质量保证书》市房地产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注意事项。

  •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开发商所提供,并且经过该地区房管部门和建设局监督审查后,向购房者交房时出具。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再向用户交付新建商品房时,必须要提供两证一书,否则购房者有权利拒绝收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所销售商品房住宅承担相应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会按照保证书当中的约定承担相关的保修责任,委托物业管理进行维修而且还要在保证书当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住宅使用说明书当中,对于住户合理使用的住宅会有具体的提升,如果因为用户自身使用不当而导致结构改动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发商不需要承担保修的责任。而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当中所注明的保修内容和期限不能够低于国家的相关规定,保修日期从交付购房之日开始计算。

  •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是由开发商来进行提供,但是这些证件都是需要房管部门以及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审批之后,才可以向购房者出具的,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在收房的时候,开发商是需要提供这些证明或者是相关材料的,只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才能代表开发商所出售的房屋已经通过了相关审核。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其实是一种法律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质量保障责任,而这一文件对于购房者来说重要性还是比较大的,在收房的时候,如果拿到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就不用担心房屋的质量问题,因为这都是国家相关部门审批过的,可以放心入住。住宅质量保证书中需要写清楚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等级以及保修的具体范围,而且还应当写清楚保修期限以及保修单位的相关内容,同时开发商也会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相关内容来约定自身的行为,承担保修责任。

  • 什么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市房地产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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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时候,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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