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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贷款还没有供完,但是要离婚了,这个房贷怎么办呀,房子又怎么办呢?

144****5411 | 2012-09-10 17:45:05

已有3个回答

  • 135****2199

    我房子不要,孩子也不要,精神出户

    查看全文↓ 2014-03-12 11:00:31
  • 137****1649

    离婚啥的,好难呀。

    查看全文↓ 2012-09-10 17:45:23
  • 147****1017

    当全部偿还贷款后提出离婚诉讼,一般对共有房产进行平均分割。对尚处于按揭的房产,则不能简单分割房产合同价值。一般来说,双方分割的对象是,实际价值(即合同价值与房屋**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贷款后的剩余部分。一方取得房产,继续还贷,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半的可分割部分。如果**款、已偿还贷款、还需偿贷的总和,低于房屋的实际价值,则应由取得房产一方继续偿贷,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查看全文↓ 2012-09-10 17: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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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法院不能处理产权不明的财产归属,更不能加以分割。

  • 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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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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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贷款就没办法了。如果你没有按揭,其产权证又尚未办理,那你是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更名的:先向房产公司提出变更合同买受人的申请,同意后由你向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变更申请表”,填好表格签字后交房产公司签署意见并盖章,你们二人携带此申请表、离婚证件、析产协议、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所有购房合同及相关手续同房产公司的委托人一起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待原合同备案注销登记后,再以你原妻子为买受人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再办理备案登记即可。具体办起来比较麻烦的,你打房管局电话咨询一下:96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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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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