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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个楼盘的房子,当初开发商承诺是商品房可以贷款,可是现在却说办不下来了,要求我们补交剩余款项,就是说要一次性付款,据了解开发商刚把土地使用证办下来,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148****2849 | 2012-09-14 11:02:08

已有2个回答

  • 156****4642

    没有预售许可证,销售的房子都是无效的

    查看全文↓ 2012-09-14 11:03:32
  • 141****0666

    首先,在项目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不具备合法销售资格,购买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而对于购买这样没有合法保障的房产,一次性付清全部的房款会产生更大的风险。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查看全文↓ 2012-09-14 1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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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如果开发商的大产权证办不下来,也就无法办理产权分割,购房者的小产权证自然是遥遥无期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业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无法拿到房产证,业主可根据合同相关规定,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先行起诉,就已超过的期限要求支付违约金。此后开发商仍然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再次起诉追究后一段时间的违约责任。

  • 对于延期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办理房产证期限,就要按照该期限进行办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需要按照**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期限处理。《**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 购房合同已约定办证期限以及约定延期处理方式的,应当按照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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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一直办不下来是开发商违约,看购房合同里对这一块如何约定的才能向开发商申请赔尝的事宜。建议还是把土地证办好稳当,白哪天政府收回土地,你的房产证就没有什么用了。开发商有义务协助您办理相关的土地分割登记。土地登记要求土地权属来源必须要清楚、合法。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土地手续,是不能办理土地登记的。可以到所在地的国土部门查询开发商的土地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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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要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若是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人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的,则应补交全部房款”,购房人应一次性补交。若是买卖合同中没有类似的约定,则购房人有权利拒绝开发商的要求。

  • 看是你的原因还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如果是你的原因,比如提供的资料虚假,征信等原因导致的,则尽量去解决问题,比如找担保公司延缓期限等,如果解决不了,那只能解除购房合同了,就要交违约金了,并向开发商拿回**。如果是开发商或者银行的原因,那当然能全额拿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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