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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办理中山市二手房赠与手续所需要的资料有什么?

133****9762 | 2012-09-24 1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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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4344

    办理中山市二手房赠与手续所需资料:1、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经地税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提交赠与方的赠与公证书原件和受赠方的受赠公证书原件;或提交赠与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公证书原件(1份)。4、1:1万位置示意图(1份)、房产平面图(受赠产权人数+1份)、实测用地宗地图(2份)(属集体土地,四至须由村委会加盖公章)。5、房地产评估书(住宅和车房在交易所窗口或镇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免费电脑化评估)。6、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3)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属房改房赠与的,赠与方应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5)境外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7、《中山市房地产(土地)转让登记申请表 》(1份,属集体土地须由村委会加具意见)。8、《中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出让地免填)。9、《政策性住房产权转移登记卡》(1份,适用于房改房<解困房>赠与,须房改办<解困办>加具意见)。10、退件确认书(1份,收件窗口免费提供)。11、房、地产新旧地址不同的,须出具居(村)委会或派出所《地址变更证明》。12、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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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中山市二手房赠与税费项目及标准(房产税费): (二)房产税费:赠与方:1、土地增值税:请到地税部门申请据实清算,不能据实清算的,按2%由国土部门核定征收。 (地税部门核准)     2、营业税:5%(详见注释②) (地税部门核准) 城市建设税:营业税×7% (镇区、南区 5%) (地税部门核准)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地税部门核准)     3、堤围防护费:0.1% (地税部门核准)     4、合同印花税:0.05%     5、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受赠方: 1、契税: 3%(由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核收,咨询电话:88880463)   2、个人所得税:20%(详见注释③)     3、合同印花税:0.05%     4、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5、房地产产权证明费 :(注:房产、用地、地籍三案合一的,按核发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大面积者计算。)     A.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30元 B.90至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以内:50元      C.150至800平方米(含800平方米)以内:100元 D.800平方米以上:200元     6、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房80元/宗;非住房550元/宗     7、印花税:5元/本     8、房地产权证:10元/本(一人免收,每增一人加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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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主已经说得很详细了,我这边补充一下中山市二手房交易所需资料中的第一点: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有区别的: (1)属中国内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属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来往大陆(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工商企业查询资料、公司章程;  (4)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非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属房改房转让的,转让方应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9)属涉外人士、外国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应对提交的转让合同、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办理公证手续,并提供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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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⑦上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⑧房产评估报告。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⑨如贷款放款至上家,提供放款存折复印件。

  • 卖方所需文件: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2、房产证;3、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4、税费缴纳证明。买方所需文件: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需暂住证);2、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3、税费缴纳证明。

  • 一、中山市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 登记部门办理备案 ► 申请人领取登记备案表 二、购房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交资料(以下1-8项资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提交备案):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预售证项目平面图等或《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楼盘用地示意图; 3、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用地图及复印件; 4、签定合同公章样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签章(签字)样本; 6、法定代表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章(签字)样本; 7、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员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办事人员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中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一份,买受人为境外的(包括港澳台地区),须办理公证; 10、买受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工商企业查询资料; (3)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买受人为未成年人的,需由其监护人代签名,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或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 (5)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非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