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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条件吗?什么条件?

154****1367 | 2012-10-05 15: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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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0934

    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和《余杭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抵押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二手房交易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5年以上(以房产证发放日起计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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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单笔**贷款额度的通知》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额度由以前的39万元调整为30万元,且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90%。

  •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zhengfu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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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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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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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相当于购买、修建住房费用的30%以上的自筹资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5)同意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