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移地工作公积金帐户可以转移。但前提是职工在新地工作,必须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然后才可以转移帐户。
全部2个回答>我08年在青岛工作,单位给缴了一年的公积金,后来辞职读研,现在在外省找了工作。现在我想把公积金转到现在工作的公司,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151****7951 | 2012-10-17 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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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916
待外省城市的调入单位为您在当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需提供调入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调入单位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青岛原单位的经办人办理转帐手续。
查看全文↓ 2012-10-17 1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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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是以您妻子的名义购房,您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若您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上述材料后仍不能将余额全部提取,您还可提供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及结婚证原件每年以还贷的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原单位的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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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产权人本人提取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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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后,可以提取您父亲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相关的购房付款证明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等材料,具体材料请参阅本网站“办事指南”中《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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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青岛市重新开户缴存以后,应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金额转至指定账户后,本市开户的管理处会联系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个人补缴手续,将金额转至青岛市开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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