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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住宅交的维修资金要怎么用?支用维修资金时按什么原则分摊费用?

133****4391 | 2012-10-29 1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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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4119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有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资金。其他按照受益人(业主)原则分摊使用维修资金。 如业主维修资金不足首次归集额的30%时,业委会应提议续筹。筹集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续筹金额一般按业主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由业主直接交存到经办行,计入业委会账户和业主明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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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如果多幢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多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专属单幢房屋业主的费用,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专属一个单元房屋的业主的费用,由该单元房屋全体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专属一个楼层房屋的费用,由该楼层房屋全体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其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各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 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为:别墅每平方米20元,未设电梯的多层房屋每平方米6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120元。商品住宅的业主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维修资金存入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向商品住宅开发企业领取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关银行网点办理维修资金交存,银行收款后向交存业主开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 一、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谓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实就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另外,需要小编提醒的一点就是:此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时候交?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要求时间请咨询您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下面小编就以某地区(比如重庆这个城市)来作一个例子:缴纳时间:根据《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4号)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应当在办理房屋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直接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缴纳标准:主城区交存标准为: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交存。(可能会因不同地方而存在着一些差异。)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适用范围?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分列业主分户账。另外,部分共有那一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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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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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一次性收取的,不是每年都交。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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