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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双方应提交什么资料?流程是怎么样的

145****4950 | 2012-10-29 17: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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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1966

    ①买方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暂住证原件(外地人口);户口簿原件(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固定格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学历证明复印件(大专以上提供);相关费用。②卖方应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暂住证原件(外地人口);户口簿原件(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房屋产权证原件;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原件;相关费用。③二手房商业贷款流程:买卖双方提交资料→对房屋进行评估→银行进行初审→面签 →批贷→办理过户→银行放款至卖方账户→买方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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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根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在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买卖双方所需资料如下:(一)贷款申请人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2、户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未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 4、收入证明正本。 5、收入流水(**近六个月或一年以上的银行流水账,流水账必须显示户名及账号)或附有完税票据的其他收入证明正本。 6、买卖合同复印件。 7、首期收据复印件。 8、供楼存折正本。 9、公积金存折正本。 10、拟购房屋产权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卖方 1、产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通行证等)。 2、收款存折正本。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4、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买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如户口在一起无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收入证明(单位必须要印公章),个人银行存款流水(银行盖章)。卖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如户口在一起无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或共有产权证)以上如没有结婚证,需让民政部门提供单身证明,必须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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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持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身份证件到房产交易核心总咨询台录入存量房网上签约交易信息。(2)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查档手续。(3)到税务窗口申报纳税,领取纳税通知书(4)到受理窗口办理房屋买卖登记手续及房屋维修资金过户(5)领取缴费通知单后到收费窗口缴纳税费(6)缴纳审批完成后,生成登记薄,凭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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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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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卖方:身份证、产权证;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簿(买方外地需暂住证)。如果房产是满5年且家庭唯一住房的,卖方需要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商品房如果想按照差额的20%征收个税的需带购房发票,继承的房产满5年,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和继承公证书。 如果买方是外地且通过完税审核通过的需提供连续5年的缴税证明,丧偶的需要户口簿体现丧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