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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了,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和差价款?

147****8731 | 2012-10-30 15: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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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1587

    如果确实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本金,并交付购房款之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以及购房者二次购房产生的房屋按揭贷款损失、房屋差价款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合法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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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确实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本金,并交付购房款之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以及购房者二次购房产生的房屋按揭贷款损失、房屋差价款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合法的损失。

  • 如果确实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本金,并交付购房款之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并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以及购房者二次购房产生的房屋按揭贷款损失、房屋差价款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合法的损失。

  • 如果双方签定了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法对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做了如下规定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你不属上述情形,出租人在合同尚未到期时强制你搬出,你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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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8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缴纳差价款。2005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10%缴纳差价款;2、2005年11月1日至2010年4月15日间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20%缴纳差价款;3、2010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30%缴纳差价款。购房人缴纳差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5、对于经济适用房,国家有明文规定称拿到产证五年之内不允许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对于低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产证满五年之后需要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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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8年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应缴纳差价款。2005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10%缴纳差价款。对于经济适用房,国家有明文规定称拿到产证五年之内不允许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对于低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产证满五年之后需要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所以,对于开发商声称补缴差价后拿到的就是商品房的说法是很不靠谱的。经济适用房补差价由本人办理时,需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审核表原件、在小区开出的个人面积补差单据。经济适用房补差价具体补多少因房而异,每个城市政策不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2010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经适房,按原来购房价格的30%缴纳差价款。购房人缴纳差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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