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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都有住房公积金,但是我贷款额度不够,请问我们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吗?

157****7691 | 2012-11-06 15:24:12

已有2个回答

  • 134****5297

    你与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可以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一般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
    但如果您购买商品房,申请组合贷款的前提是开发商与公积金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查看全文↓ 2012-11-06 16:20:09
  • 134****3036

    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的。

    查看全文↓ 2012-11-06 15:25:03
青岛买房交流群-91群(429)

相关问题

  • 可以的,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须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条件,且须为同一担保方式,同一还款期限。

  • 肯定是可以的。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同时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所购住房同时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

    全部2个回答>
  • 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已达到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仍不足以支付房款时,可以同时申请可贷比例内的商业性贷款,形成组合贷款。(两者贷款期限、发放时间、抵押期限须一致。)

  •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形成的组合贷款要符合以下规定:(1)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按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规定执行,商业贷款额度和利率由发放组合贷款的银行审核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后,商业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和要符合以下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所购房价的40%;以国债、银行存单等作质押的,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国债、银行存单等质押物面额的90%;借款人的月还款总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2)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期限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标准如下:A我市每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20万元;B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30%;C首套房90平方米(含)以下每户可贷款额度≤所购房价的80%,90平方米以上每户可贷款额度≤所购房价的70%;二套房每户可贷款额度≤所购房价的40%。三套房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