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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去外地出差,公积金贷款有一个月没有按时还贷,请问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

135****8175 | 2012-11-06 17: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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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5878

    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约定收取借款人罚息和违约金
    若借款人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有权与借款人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借款人不能偿还前述债务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处置抵押物,依法实现抵押权。

    查看全文↓ 2012-11-06 17: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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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假设贷款人为A,担保人为B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1)你们约定为连带的是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只要借款人到期还不上贷款,银行就既可以让借款人还、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让你偿还)(2)如果你们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偿还贷款时,由保证人承担”之类意思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和银行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你可以拒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要你还款的要求)(3)如果你们之间关于保证方式是连带还是一般保证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2、“银行会不会转向B追钱”:银行当然会向B追钱。因为:A和银行之间的贷款纠纷已经法院判决审理、且A已无力偿还,不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B都要承担保证人的责任了。3、“B无能力还上这笔钱,也会被抓吗?会被判几年?B**少得还上多少钱才不会被判刑呢?这种情况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呢? ”(1)B即使一分钱都还不了也不会被抓、更不会被判刑的:因为B并没有触犯刑法。但是:如果银行起诉B要求偿还贷款、且法院判决由B偿还,但B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故意不偿还:严重的B会构成“找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但B要负责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偿还多少”的问题。(3)关于时效:犯罪有追诉时效(经过一定的时效期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B在只是未还钱但没有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况下,因没有触犯刑法,不会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时效问题了。B如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B一旦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也就是说:B何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除非B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又没有经济来源、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此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也就是说B不用还了,与你所说的“时效过了”意思相同,但绝不等于时效已过。反正如果你替别人担保了贷款,那你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你一是要联系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找不到的话.二是在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你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如果不还,银行有权利起诉,你会被列为第二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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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执行房产,不够再由担保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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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漏掉一个月没还,只要及时补缴就可以了。  按照相关规定,晚还一天就被视为逾期一次,一个月内仍属于逾期一次。如果此后都按时还贷,不良记录就只有一次。连续三次违约或者不连续六次违约才会被计入黑名单,导致征信受损,对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无尽麻烦。  因此,建议尽快与银行联系,补还漏掉的一个月房贷,避免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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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在贷款合同期限内,可以向“中心”申请变更月还款额或年限。通过重新约定还款期数,调整下期月还款额,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与变更前相比差额应超过100元。变更业务办理后,借款人按新的还款计划按月还贷,每笔贷款每年可变更一次。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原贷款利率档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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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在提前归还贷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审核同意,贷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提前清偿的部分在以后期限不再计息,此前已计收贷款利息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