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我和老公在婚前买的房子,我出资占70%,但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他不给我房子,说是婚前财产,我能要回我的70%吗?现在房价涨了,我能获得收益吗?
136****0256 | 2012-11-08 11: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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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497
大姐啊 你出资那么多怎么还写他的名字呢晕死了 你找个律师问问吧
查看全文↓ 2013-01-11 10:48:40 -
151****6339
你**好是能找到当时你给你老公出资70%的证明、这样就比较好收回来了
查看全文↓ 2012-12-08 09:1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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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734
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占70%以上,便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你的出资。现在房价上涨了,你有权依据自己的出资比例分得房屋溢价部分的钱款。
查看全文↓ 2012-11-08 1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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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前没做婚后的财产约定,婚后的个人的收入全算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即使一方完全没收入。你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还是你的,但你结婚后还贷的部分是要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是婚前的房子归购买人,但婚后还贷的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要把还贷的那一半钱给妻子,不然就不能得到房子。其他财产是要均分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你想不通也没办法。你这种情况(一方完全无收入)是少见的,但你妻子多年来没有收入,也是为了打理家庭而没去工作。要是有去工作有收入,那这些根本就分不清,所以法律才会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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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直接过户给孩子 要么直接立个遗嘱 但这也太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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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的房子不是婚前财产了。而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新的购房合同是在婚后签订的。不能证明。但是可以证明的是你婚前有房产,与此房产相关的价值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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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他贷款时会有信用限制,不能贷款。但都写你名字不用担心---你拥有全部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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