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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贷款买的房,请问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35****8363 | 2012-11-20 15: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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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0164

    如果属于贷款买房的话,一般是开发商先担保进行按揭贷款,贷款手续办完之后,进行办理分户登记发证,由于前期贷款一般是开发公司担保,所以分户房产证一般由开发公司先领取保管,购房人可去开发公司领取个人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2-11-20 15:23:28
  • 153****2906

    一般只需要提供委托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委托书、购买合同、房屋大证、土地大证、缴纳契税单据等材料。

    查看全文↓ 2012-11-20 15: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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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商品房房产证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 过户的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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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如下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备注: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已婚的购房人则另需要如下材料: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则另需要如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新房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引用时间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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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产证丢失了,遗失补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登记提交资料: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3、申请补办报告;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备注: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持: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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