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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楼市有什么影响?

155****5450 | 2012-11-21 17:08:06

已有2个回答

  • 147****1330

    能有什么影响啊。

    查看全文↓ 2012-11-21 17:13:59
  • 153****7346

    呵呵,如果能调控楼市就符合国家及民众期望了,但办不到呀,除了加名热外应当没有其他影响。喔,有,对父母为子女买房的积极性增加了。

    查看全文↓ 2012-11-21 17: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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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子算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才过户给儿子,那么算作对他的个人赠予。当然,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女方就可以分到房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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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二、若房子**是男方付的,婚后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有**款的证据是男方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部分属于共有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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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是从今年8月13日开始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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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的那个条约已经取消了,结婚后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用加名字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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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婚前加跟婚后加没有什么区别。我的分析是。是婚前存在财产协议,对于婚前跟婚后加名做了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实际的产权归属来。比如房子价值100万,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方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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