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的和他分公司和法国
全部4个回答>请问如果婚前女方与家人有一套承租权公房,婚后拆迁,假设男方户口未迁入不作为被安置对象,且补偿房上未加男方名字,那么这套补偿房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156****0622 | 2012-11-22 11:45:35
已有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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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267
要考虑几个因素,承租人到底是谁?你们的婚龄有多长?男方是否在此居住等。原则上,婚前财产形态转化后仍应归原所有人,但承租权较特殊,如果你是承租人,你结婚又超过五年,男方又在此居住,按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男方也有权要求承租,那此时取得的拆迁款男方应当是有份额的,除非不符合这些条件
查看全文↓ 2012-11-22 1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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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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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认定为赠与,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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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写男方的名字,才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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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买房都有注意事项:①房产证署名要谨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应该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该房的出资关系。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做一份公证,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②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很有效。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找出证据来证明,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③对出资方的钱款划分清楚很重要。买房压力过大,双方父母出资帮忙,如果已经在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分手,在无任何协议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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