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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婚前女方与家人有一套承租权公房,婚后拆迁,假设男方户口未迁入不作为被安置对象,且补偿房上未加男方名字,那么这套补偿房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吗?

156****0622 | 2012-11-22 11:45:35

已有1个回答

  • 156****2267

    要考虑几个因素,承租人到底是谁?你们的婚龄有多长?男方是否在此居住等。原则上,婚前财产形态转化后仍应归原所有人,但承租权较特殊,如果你是承租人,你结婚又超过五年,男方又在此居住,按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男方也有权要求承租,那此时取得的拆迁款男方应当是有份额的,除非不符合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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