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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一方的名字,结婚后两夫妻一起还贷,把另一方的名字也写上,那么离婚后,这房子归谁?

152****3307 | 2012-11-22 11:52:07

已有2个回答

  • 153****9067

    属于你们两夫妻的

    查看全文↓ 2012-11-22 11:52:36
  • 142****1806

    你好,产权归双方。

    查看全文↓ 2012-11-22 11: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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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如何认定房屋权属,关键是以下几点因素: 1、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以及**款的时间;2、结婚时间是在于房产证的时间和领结婚证的时间;3、房产证上的名字。一、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产证的;A、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B、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C、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D、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二、结婚登记后购房,办理产证的;A、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B、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房产。三、产证是双方名字或是原来是一个人名字,后增加为两个人名字的,无论购买时间或增加时间在婚前还是婚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四、产证原是一方父母名下,后变更为一方名下或双方名下的;A、登记结婚前,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视为其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B、登记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其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无论婚前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双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你的问题真让人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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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你缴纳完毕契税等税费,已经提交你个人购房材料证件,就不需要再次提交了。认定是否婚前财产,不看房产证登记时间,是看你签署购房合同时间和缴纳**款时间,那个和结婚证时间对比。

    全部3个回答>
  •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两个人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自己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权的,双方进行竞价,然后进行分配。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三,该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而债务也属于你个人债务。而且你这里的问题你可能想错了,由于房产是你的,债务是个人的,对方在婚内与你共同承担了还款责任的话,离婚房产自然是你的,但是你必须补偿对方婚内与你共同还款部分的一半啊。而不是对方帮你返还所欠债务,你了解吧,债务跟着产权走,除非你不想要房子,那么谁要房子谁承担债务你们也可以协商。离婚了,房子本来就是你的,凭什么要求对方承担债务呢?从法律和目前法院判例来看,都是这样的。希望你别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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