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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障房申请的条件是怎样的?

155****9494 | 2012-11-28 17: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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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9540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含)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使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2-11-28 18:43:26
  • 146****4056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1、 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2、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须提供的申请材料1、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具体为: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5)、享受遗属补助: 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证明或学生证原件)。2、 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3、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4、 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

    查看全文↓ 2012-11-28 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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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住房审批   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2、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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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咸阳保障房申请条件: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限价商品房在25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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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象范围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是指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当地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定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二、认定方法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政府定期公布。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的核算按照《重庆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渝办发〔2008〕297号)执行。对已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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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申请保障房申请书可在网上下载,按照表上要求填写即可。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然而我们在生活中往往遇到保障性住房申请不了的麻烦,到底是条件繁多?还是程序繁琐?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条件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含)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南京保障性住房实行**高限价不得超商品房60%。 产权人及隐形共有人带上产权证、土地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契税完税单、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二居证(二居证明可以是公房租赁证、土地使用证、商品房契约正本且必须有产权人的名字,二居证明上的人均面积必须要达到18平方以上,廉租房不被认定为二居证明),买方身份证。 若拆迁协议上有多人签名原则上拆迁协议所有签名人都要到场。

  • 南京保障住房申请分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申请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申请。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申请条件: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二、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且租房居住,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各区政府(园区)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发放工作。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实际在岗,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3.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