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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产权转移过户登记要注意什么?

133****3547 | 2012-12-03 17: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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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6338

    买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主管部门申请产权转移过户登记。买进的房产,只有在进行了合法的,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后,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产权登记,可以使你验证所购买房产是否存在产权问题。若发现产权问题,可及时通过法律向卖方索赔。请注意,在产权登记过程中,有些手续需要卖方协助办理,这一条必须在合同中列明。产权登记费用,一般由买方承担。若您买的是商品房,则按有关规定,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向房管局做好商品房竣工产权总登记,并在领取《竣工验收证书》后的5个月内为购房者申办房地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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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购房者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程中,应当首先了解产权证本例的基本过程。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如下:(1)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4)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6)买方凭过户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领取产权证。2、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1)购房合同(正本);(2)购买发票(原件);(3)竣工决算书(原件);(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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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的行使占有、实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从概念上讲房屋产权是没有大小之分的。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是房地产业内从业人员约定俗成的一种称呼。但目前关于大产权与小产权的说法并不一样,大致有三种解释:  第一,是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或者说“大产权”是指整栋楼的产权,而“小产权”是指大产权分割后过户到业主手中的产权,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  第二,是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买房后如想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在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其他商品的买卖不同,国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购房者买了房子后能否顺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关键在于开发商能否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过程也被称做产权的“初始登记”,由开发商负责办理。  开发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该过程也被称做产权的“转移登记”,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证。为此,购房者需要向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的“大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3、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4、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原件);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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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民间借贷抵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以住房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人的借款做担保,不签订抵押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被冻结、执行。二、民间借贷抵押要注意什么?1、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2、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因此,专家建议,民间借贷抵押当事人,在发生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房屋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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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转移登记1、办事程序:申请—登记受理—产籍核查—审核审批—记簿—缮证—收费发证2、申报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继承权公证书;(5)放弃继承公证书(有放弃继承权的);(6)属遗嘱继承的,还须提交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公证书;(7)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3、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4、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继承人缴纳;(2)测绘费:住宅1元/ m2,非住宅1.4元/ m2,综合楼1.9元/ m2,继承人缴纳;(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继承人缴纳;(4)档案查询费:20元/卷次,由继承人缴纳;(5)权证印花税:5元/证,由继承人缴纳;(6)书据印花税:按参照价的0.05%计收,由继承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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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提供的要件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4、法院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及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赠与、继承等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  6、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房屋买卖  1、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双方当事人签定的买卖合同或协议。  3、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买卖批准文件、法人代表证明。  4、办理房屋划拔、转让、合并、改制产权登记还应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法人代表证件。  5、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书。  6、法院判决、裁定的房屋还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书,人民法院向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7、个人的身份证和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  8、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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