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买房 >房产问答 >嘉兴楼市 >嘉兴楼市 >详情

嘉兴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48****2646 | 2012-12-05 17:23:27

已有1个回答

  • 152****3540

    1、携带贷款所需资料提取申请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非市本级借款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政策缴存(已连续一年)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及1份)2、受理、审核、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15天之内作出答复)3、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4、通知放贷

    查看全文↓ 2012-12-05 17:29:56
嘉兴买房交流群-67群(423)

相关问题

  • 具体流程是这样的: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单位初审3、单位经办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核定提取数额,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5、单位经办人员当日应持中心出具的上述凭证和身份证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由银行为提取职工开业存储存单

  • 1、携带贷款所需资料提出申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放弃预售商品房土地抵押有限受让权协议》(原件1份)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人及其配偶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非市本级借款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政策缴存(已连续一年)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1份)单位收入证明(原件1份)2、受理、审核、审批(七天之内作出答复)3、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4、提供《放弃预售商品房土地抵押或在建公证优先授让权协议书》5、通知放贷

  • (二)审核。1.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对象递交的《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校验,在受理期限结束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辖区民政部门。2.收入审核。由辖区民政部门牵头,辖区工商管理部门、公安车管部门配合,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辖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3.住房审核。由辖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三)公示。经申请受理与相关部门审核,符合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对象,由辖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或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社区,对其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包括有异议但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辖区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将有关名单等材料报送市房委办。(五)摇号选房。由市房委办经公开摇号程序,对选中的申请对象在自主选择后核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或《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以下简称《货币补贴证》)。

    全部2个回答>
  • 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公积金,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其它条件

    全部2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并不是想买卖就可以随便买卖的,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上市交易审核才能交易。1、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或受委托人需先到市房委办办理上市交易申请手续,如实填写《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核表》,并提供有关资料;2、市房委办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该套房屋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3、市房委办联系该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回购,并签署是否回购的意见;4、经市房委办审核确认符合规定后,领取《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款联系单》;5、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或受委托人凭联系单到市住房保障局财务科补缴上市差价款;6、缴纳上市差价款后,经济适用房产权人或受委托人持缴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房委办领取审核表,持审核表和相关资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