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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已有一套房了,婚后想两个人一起再买一套,请问算二套房吗?

157****8312 | 2012-12-06 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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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7468

    你婚前的房子看是在谁的名下了,如果是你的名下,现在你结婚了,房子应该会计入你现在家庭的所属商品房数量。如果在你父母名下的话,且你妻子本人名下没有任何房产,那么你和你妻子购房应该按首套房标准执行。

    查看全文↓ 2012-12-06 1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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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说的是将婚后买的房给老婆吗?夫妻因离婚对共同房产分割过户到一方名字,不需纳税,若你老婆在离婚后仅有此房则属于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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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权转移了后,再买,算第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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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算,目前我国二套房认定标准: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产权如果是40年的,则不影响住宅,算首套,如果是70年的,那么就算二套了。**新央行房贷新政规定了首套房认定标准: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二套房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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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政策对商业贷款收的比较紧,买房按家庭成员成套为单位,但凡名下有房产的在房管局都可以查得到,你的情况按常理应属第二套房,但各地方政府实施都各有不同,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就属二套,不仅**加成,利率上浮,我们长沙这边只要你以前的房子人均面积未满30平米(包括房改房),再买就属改善型住房,也就是首套。 新规定的认房不认贷就是即使没有使用过贷款,只要名下有房产就属二套!铁路部门的房改房还未出证,你可以去房管局销户。销户之后就不会有记录了。 我有80%的把握你的情况属第一套房标准。况且是动迁了的房改房。并非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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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也算做二套房。建房[2011]83号《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 》中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规定如下婚前一方有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婚后一起买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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