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书面约定
全部2个回答>和朋友公共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房子增值后,我是否可以拿到我出资的增值部分?
138****0943 | 2012-12-08 10: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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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也不必闹那么僵的,家和万事兴嘛!如果当初你大伯出资没有具体的证明的话,那套房子是属于你父亲的。如果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立遗嘱,那么这套房子的产权就是按继承分配。必须要继承人全部签字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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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两人的份额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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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值(或出售价格)-购房价格=房屋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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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房屋评估增值的七百万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1)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3)被投资企业接受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 2、对房产重新评估后,调整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房产,评估值应视为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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