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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52****1793 | 2012-12-08 11:10:06

已有2个回答

  • 135****7652

    具体事项可以咨询成都城乡管理局官方网站咧:http://www.cdfgj.gov.cn/BSZN/ShowInfo.aspx?WorkGuideID=f322350f-f4ca-49d8-8858-7e12842d2cc4

    查看全文↓ 2012-12-08 11:10:39
  • 149****8695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的规划总平面图;
    6、派出所地址证明;
    7、商品房预售方案(含面积预测报告、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等);
    8、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
    9、其他必要材料[如:
    (1)国土使用权设定抵押的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预售及办理转移登记的相关证明;
    (2)涉外建设项目需提交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文件;
    (3)联建项目需联合申请并提供联建协议;
    (4)高层建筑需提交消防审核文件。]

    查看全文↓ 2012-12-08 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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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绝对不可以,没有预售证很可能不合法,到时候会办不到房产证的

    全部8个回答>
  • 1、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2、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明;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5、商品房预售方案。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期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6、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 一般来说,买房买的是一种权益,而权益合法与否的关键之一在于该项目有没有五证,而五证的终结就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没有前四证,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商也不可能从相关的主管部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预售许可证是怎样查询的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如何查询所购买的住房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 (1)直接向市房管局或省建设厅了解物业的预售批准情况。 (2)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须留意的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全部楼盘都可以放心购买。对于某些分期开发建设的楼盘,主管部门会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分期发放预售许可证;同时也有些预售许可证只对某一栋综合楼的某些楼层批准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已详细注明了可预售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在购买前必须认真核对所购买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与许可证上注明的内容相符。

  • 依照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递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写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具体座落、申请预售的房屋面积、幢数、编号等和申请预售的理由;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房地产权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商品房基础验收合作证明或由已按规定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的银行出具的商品房已完成其建筑安装工作量25%以上的证明;7、与本市注册的银行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8、水、电、煤等配套已落实的有关证明;9、与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或施工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计划;10、商品房预售方案。内容包括:商品房座落、结构、装修与设备标准,预售计划、预售价格、地点与方式、交付使用日期等内容;11、房屋使用公约,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12、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及建筑明细表;13、经审核批准的自制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或采用市房地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标准文本的书面承诺;14、申请预售时上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月报表;外资企业还须提供外资委的企业批准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单位是房地局。上海市房地局负责核发外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区、县房地局负责核发内资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如需预售内资内销商品房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如需预售外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的应直接向市房地局提出申请。市房地局、区县房地局在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前,应将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程序和时限明确告知申请人;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后,对递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进行审核,并对施工现场查勘,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准预售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品房预售申请人

  • 这是开发商操心的事,你就不用管了。如果你是开发商,这都不知道还开发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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