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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已经有一套房了,全款购买的。婚后把房子卖了,并把卖房款全部拿去付另一套新房的**了,房子只写我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吗?以后离婚,妻子会不会分得一半

136****8135 | 2012-12-18 10:15:07

已有2个回答

  • 132****1157

    根据新婚姻法,**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分割。婚后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2-12-18 10:17:43
  • 146****0759

    如果您能充分证明您婚前购房的款项用于婚后购房的**,**的部分,可以主张是个人财产!

    查看全文↓ 2012-12-18 10:15:27
江门买房交流群-81群(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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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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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FLOAT: none;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43,43,43);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前**及部分贷款还款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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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出售,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如不同意不得防止其他人购买。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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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买房,算第二套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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