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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138****3659 | 2012-12-18 16: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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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5****7135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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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贴息对象与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对象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为3人及以下家庭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且在本市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  二、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年以上,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行为。  三、借款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或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有医保除外)或者家庭遇其它重大突发事件造成还款确有困难的。  四、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  五、借款人在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发生下列情况的除外:  (一)借款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  (二)借款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  第四条 借款人家庭成员。下列人员可列入借款人家庭成员:  一、借款人配偶;  二、借款人及配偶实际共同居住且同一城镇户籍满一年以上的父母及子女。

  • 有公积金账号基本能贷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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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为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类型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中介代理的社会用工人员)。另外,在本市参加工作的外省市户籍职工、本市农业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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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详细说明如下: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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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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