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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青岛未婚证明开具标准是什么?

147****5926 | 2012-12-25 18: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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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3008

    只有购房人在购房时所提交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为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

    查看全文↓ 2012-12-25 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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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现在房产证是多少个人拥有就要有多少本房产证,要是你已婚,那么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管局会出具相应的表格,要是你的配偶不要属于自己的一部分,那么他/她必须在表格上填写自愿放弃,及出具相应的声明并签字按手印,要是婚前财产,那么你自己有全部的处理权,不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要单身证明,那肯定是为了证明你未婚,要是你已婚但是隐瞒配偶的身份办理了房产证,那么那房子及是你一个人,就损害了你配偶的合法权益,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均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这就是要单身证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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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媒体报道,青岛**贵物业费已经达到了每月10元/平方米,而像莱西的部分社区仅为每月0.2元/平方米。那么,青岛物业费到底有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呢? 青岛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指导标准 注: 1、服务等级是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997.1-2011《物业服务规范 第1部分:住宅物业》划分的,根据服务质量从低级到高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 2、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 目前青岛市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标准以政府指导价和双方协商价格为主,普通住宅小区收费标准为0.2-0.4元/平方米.月;高标准住宅小区收费标准为0.7-2.6元/平方米.月(上浮价格可双方协商)

  • 青岛市房屋测绘执行技术标准为《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和《青岛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细则》(青土资房发【2006】31号)。

  •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两就”原则,即“三**”,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应执行“三**两就”原则,即“三**”,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一)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二)村级评议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三)镇级审核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四)县级批准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五)市级备案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六)组织实施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七)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八)补助方式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安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部分,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标准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标准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3]江西我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补助。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兜底解决的特困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或采用“交钥匙工程”等方式,切实解决其**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8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45万元;低收入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万元。对于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即可安居的困难农户,不区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3500元。[4]湖南实施差异化危改补助政策,将补助标准分成3000元至4万元多档,切实避免普惠制和平均主义。优先支持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开展重点帮扶,将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失独、自然灾害等特困家庭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对象补助标准**高可达到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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