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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的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偿还贷款吗?

146****3645 | 2012-12-26 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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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8614

    第一年提取须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票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书、银行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12个月)的每期已还款明细单、还贷扣款账号;
    第二年以后提取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12个月)的每期已还款明细单。职工一年仅可提取一次,且还款满一年以上,无拖欠记录的,每年在签订的住房借款合同对应月份的次月申请办理,3个月以内有效。
    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得累计提取。

    查看全文↓ 2012-12-26 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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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职工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时,也可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的出资额或已支付的贷 款本息之和。提取时,职工须提供被提取人(配偶、父母和子女,下同)书面同意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的原件、复印件,及被提取人单位开具的《宁波市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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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方法如下:1、缴存职工准备提取所需资料。2、缴存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提取初审岗办理(或职工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并上传档案)。3、初审岗办理(或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上传成功后复核岗进行复审。4、复核岗审核完成后转账提取的资金及时到账该业务办理完结,现金提取的到中心指定银行进行转账办理提取业务。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本人银行卡或售房单位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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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提取,不可以直接还贷。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借款人及配偶可以申请还贷支取,您作为产权人的直系亲属不可以申请还贷支取,但是可以申请购房支取。你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凭证原件、相互关系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相互关系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您单位的经办人办理。这里的相互关系证明是指: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提取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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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装修房屋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只有购房或购房还贷等满足规定条件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而房屋装修不符合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的条件,所以不能支取和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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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了 ,从2004年10月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方式发生很大变化 ,现将主要事项予以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时间限制 (一)购房未贷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购房未贷款者(以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可分两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第一次为购房后一年内(含),第二次为购房满5年以后10年以内办理。 2.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未贷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贷款购房者,还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满后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的限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购房合同载明金额,下同); 2.缴存人有配偶且无法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本人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的50%。 3.无配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暂定为由财务处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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