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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购买二手房办理契税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148****6861 | 2012-12-30 16:20:50

已有2个回答

  • 146****9701

    购房合同之类的吧

    查看全文↓ 2012-12-30 16:21:12
  • 144****0155

    房产买卖合同原件;  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原件(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地税局二手房窗口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上手契税完税证(或减免凭证、不征税证明)、房改房界定卡、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继承公证书或离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买卖双方委托他人代办契税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非住宅类房屋交易,购房人提供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原件)。

    查看全文↓ 2012-12-30 16: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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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3、契税发票(原件);4、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5、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原件)。

  • 专项资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双方同意贷款资金转入的银行存款账号,已办理过户手续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票证(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提供房屋买卖协议书、契税完税票证及办事处认可的所购房屋评估报告,先行报批,正式办理贷款前须提供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1年以内有效。

  • 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所有权证、购房契税发票、房屋登记薄(房产交易中心档案馆查档取得)、二手房买卖协议、房屋评估报告以及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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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过户时需提供的材料1.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2.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3.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4.下列房屋不准买卖:(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章建筑的房屋);(2)产权有争议的房屋;(3)经批准由国家征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定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的房屋;(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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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需要第一手业主证件合法,就是持有合法的房产证,因只有合法的房子方可交易和申请贷款。2、该房子必须到房管局认可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一式两份的《房屋评估报告》(内容为房子的位置、面积、户型、市场估价等)3、交易双方必须签订一式肆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可以自拟,但很容易出现错漏;建议直接在房管局购买标准格式合同,填写相关内容,双方签字按手指摸。4、合同必须经过市公证处公正盖章,或者是经过房管局盖章认证,方可具备法律效力。5、出让方携带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单、印花税单等相关文件,双方都必须携带身份证到国税局缴纳交易税费,具体税费要到税局核查资料后确定税款(税款由房屋价格、居住年限等因素决定)。原则上税款应由出让方缴纳,具体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购买方需持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到财政局契税大厅缴纳房屋契税(房子的评估价格的1.5%-3%),领取新的契税完税单。6、双方携带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评估报告》;出让方携带房产证以及第5点中缴纳的各种税费单据,购买方持新的契税完税单,到一家可以办理二手房贷款的银行(如建设银行),咨询一下二手房贷款业务如何办理。银行工作人员审核双方资料,购买方填写贷款申请表格。7、建行会要求购买方开具一个新帐户作为贷款汇款帐户,并要求购买方支付首期房款(30%或以上),出让方出具收款收据给购买方。8、银行工作人员会把双方所有资料送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办理出购买方名字的新房产证。9、新房产证由银行保管,并以该房产证作为抵押,向购买方发放70%的贷款,同时将该笔贷款划入出让方的帐户,交易完成。10、购买方按月向银行归还贷款,还清后,银行出具证明取消抵押,凭证明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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