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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订金”和“定金”究竟有什么差别?

158****1206 | 2013-01-05 16: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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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5646

    其实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可以约定购房人给付定金作为购房合同的担保。购房人履行购房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购房者如若反悔,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开发商如若反悔,不履行约定的购房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开发商不能履行约定的购房合同,则交付订金的购房者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如果购房者不执行约定的购房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订金。

    查看全文↓ 2013-01-05 16: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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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两个概念很模糊哦,我也一直没有搞懂他们的区别究竟在哪?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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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乳胶漆已经施工完毕,现阶段确实不容易判断是否刷过底漆。底漆作用为封闭墙面基层,具有一定防潮功能,防止砂浆层水泥内的碱性物质随水份结晶渗出。当墙体干燥时,即使无底漆,对乳胶漆涂层没有影响,不会影响正常使用,墙体受潮(一楼或卫生间相邻墙体)时,无底漆墙面乳胶漆涂层受潮反碱,涂层起粉、脱落影响使用。另:玻璃隔断使用玻璃垫是为了安装过程中放置玻璃时防止破碎及调整玻璃位置,安装完成后玻璃垫失去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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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在看中一套房子后首先要签认购书,并支付一笔预付款项。提醒消费者此时要明确所交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而“定金”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律师认为,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