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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是否可以因为承租人不交房租而解除租赁合同?

131****8629 | 2013-01-08 11: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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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7557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 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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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一)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三)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四)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合同未约定,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的。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 押金和房租可以要求退还,但你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按照你们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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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合同条款处理.如果房客不履行合同就报110出面处理或上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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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上房产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能证明房客共计缴付房租的证明(收条啊存折什么的),到法院起诉就行了。房屋出租期间,房客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与邻居的相邻权纠纷,还是应该由房东与对方达成协议;但是之后,如果浸水是由于房客的过错,房东可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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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得收益的行为。房屋转租应该事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合同的效力如何呢?《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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