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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根据购房种类不同,贷款是如何进行发放?

141****3109 | 2013-01-08 18: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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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8598

    是根据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账户。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具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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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账户。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具的账户。

  •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3)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2)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具的账户。

  • 职工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厦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和紫金农商行十七家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