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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购房者应该怎么接收开发商交付的房屋?

134****5821 | 2013-01-17 16: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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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9049

    1、审查交房相关证件。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行为应依据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主要包括: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面积实测报告等。 2、审查房屋的实体。一是要看房屋户型、朝向、尺寸、布局、结构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二是看阴阳角是否横平竖直,墙、地、顶平面有无开裂、空鼓、起泡等质量缺陷,水、电、气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门窗开启是否平滑流畅。如果有质量缺陷问题,应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维修后再重新验房。 3、购房者接收房屋。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标志房屋开始交付使用。如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至此均由购房者承担。 4、房屋价款结算。双方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差异结算办法来结算房款。 5、物业费、维修基金的缴纳。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后,无论是否入住,就开始享受到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因此在收房时就须交纳物业管理费,其缴费标准和缴纳时限由双方合同约定。公共维修基金是为房屋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进行大、中修而准备的基金,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有电梯的物业按每平方米75元、无电梯的物业按每平方米50元、车库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在商品房合同签订和备案前交纳至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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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有权(所有权转移时间以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外,关于房屋的一切权利都从钥匙交付时由购房者来行使了。当然,风险也从此时由购房者来承担了(比如房屋交付后出现火灾、地震等造成房屋灭失的风险)。

  • 开发商交房业主收房**佳交房流程:  1、确认收房流程  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领取收房验房表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综合验收  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重要的验房环节。  4、问题解决方案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验收完付款  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钥匙  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的物业关系  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  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 购房者收房时可以自己测量一下面积,或者找一些专业机构测量。万一出现问题商品房面积差开发商不认账,及时咨询律师,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我国法院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的时候,对于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果合同中买卖双方做出了约定,应当优先适用合同的约定,为防止纠纷,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商品房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是**好的方法。购房人在与开放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商品房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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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一个购房者来说,当他决定买房后,重要是明确自己的买房需求是什么?因为只有当他确定买房需求后,才能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子。比如,如果你是刚需人群,可能只要价格合适就行了,如果是改善需求,可能对房子的面积、位置等有着更高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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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受人采取的补救措施有:(1)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约方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均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3)违约金及损害赔偿。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违约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