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买房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婚姻房产 >详情

夫妻共同买房是不是谁的收入高点,谁就做房贷的主贷人呢?

148****0382 | 2013-01-25 11:27:56

已有1个回答

  • 131****7688

    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查看全文↓ 2013-01-25 11:29:55
宜昌买房交流群-82群(460)

相关问题

  •  商业贷款中,如何选择主贷人?  一般来说,夫妻中选择主贷人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选收入更高、更稳定的一方,这样有利于贷到更高额度的贷款。  2、选择较年轻的一方,这样贷款年限会更久。  3、选征信情况较好的一方,如果主贷人的征信出了问题,银行极易拒贷。当然,作为共同贷款人的另一方,如果征信不良,也不利于贷到款。  如果夫妻使用公积金共同贷款,谁做主贷人?  根据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作为主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那么一方为主贷人,另一方为参贷人;并且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必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只可作为参贷人。  办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一般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2、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3、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

    全部3个回答>
  • 共同贷款购买房屋,做主贷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①通常情况下夫妻之间收入较高并且比较稳定的人更容易贷到更高的额度,因此这类人做主贷人会更好一些。②注意夫妻之间的年龄通常情况下,选择年轻的一方贷款的时间也会更久一些。③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一些信贷政策所出现的变化,因为每个地区的信贷政策都会有一定的差别,比如对于社保缴纳或者是社保年限有规定的地区购买房屋,那么尽可能选择社保缴纳时间长,并且工作固定年限长一些的人来做主贷人。④由于贷款买房需要看征信,如果征信不好的话,银行可能不会放款,因此夫妻双方之间如果有一方有信用污点,那么不建议做主贷人,尽可能选择征信良好的人来做主贷人,这样贷款会更加顺利。

  • 随着房价的不断飙升,人们买房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很多家庭都要靠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实现买房梦。而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工薪族比较喜欢的一种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夫妻双方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注意事项?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二人谁当“主贷人”更合适?而一旦婚姻出现问题,相关的责任划分又如何?接下来小编就为您一一解答这些相关问题。 一、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的**高额度是多少? **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为: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月收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高可贷款额度。以下是全国各主要城市个人及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 二、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准备材料 1、身份证(2代需正反两面) 2、户口本:**前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3、收入证明:由银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边盖单位章 4、购房合同 5、结婚证:拿一个就可以 6、**款收据 1、2、5、6、全部要复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三、办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一般情况下,共同买房时房产证上要载明两个人的名字,则应双方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1、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3、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 四、夫妻公积金共同贷款买房的优势 为什么要设立“共同参贷人”呢?**主要的原因就是夫妻一起去申请住房贷款,可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现在不少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 另外,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要低1.07个百分点,夫妻共同申请住房贷款,可以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了,为住房贷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会减少。 五、夫妻公积金共同贷款 谁当“主贷人”更合适? “主贷”和“参贷”都是不标准的称法。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为“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所有者之一。但是,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共同去贷款,但是住房贷款涉及到的细则,也值得很多夫妇仔细揣摩,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就是其中的一项。仔细查看保险条款,我们可以看到,还贷保险责任险只保障“主贷人”发生意外或是伤残的情况。 在签订住房贷款合同的时候,银行都要求贷款人购买一项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这项综合保险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财产损失保险,当抵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例如火灾、暴风雨、坍塌等,保险公司将承担财产的损失;还有一项就是还贷保证责任险,要是贷款人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或是伤残的时候,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剩余的还贷责任。所以在选择主贷方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家里的顶梁柱为主贷方,这样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时,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贷款。 六、 通过中介进行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 1、中介机构无证经营。这种机构大多无固定场所,发生问题就转移,使消费者无法投诉,所以消费者应首先看有无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 2、既收佣金又吃差价。购房人与中介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中介以低于与委托人谈妥的价位购买房屋,从中收取其中不为双方知晓的差价。 3、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使交易泡汤。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七、婚姻触礁后谁来承担债务 曾经有一位婚姻专家在进行调查后发现,贷款买房的夫妻离婚率相对较低。这个结论,乍听起来有点让人发笑,但是细细想来确实如此。涉及到了共同的财务负担,家庭在解体的时候可能就要面对更多的实际困难,共同如何解决住房贷款的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个。 黄先生在经历一场“中国式离婚”后,与妻子10年的婚姻划上了句号。在财产分割的时候,黄先生认为住房贷款是以前妻的名义申请的,自己既不是“主贷人”,又没有共同参加贷款,法律上没有偿还这项债务的义务,尚未偿清的20万元住房贷款应当由前妻来偿还了。真的是这样吗?贷款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担偿债义务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就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样,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无论黄先生是否是“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他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黄先生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用继续履行偿债的义务,无疑是他对住房贷款理解上的误区。 关于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买房,以上的六点内容想必已经回答了您的疑虑,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买房,能够提高贷款额度,同时贷款利率商贷低,因此受很多夫妻推崇,但是在确定共同贷款买房时,也应该关注以上的几个问题,买房注意巧用“主贷人”,从而减少人祸损失。

  •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有区别了,虽然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新婚姻法出台以后,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可以不通过另一方将房屋的产权进行变更转移,另一方无权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还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款。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婚后买房的夫妻共同财产,**好还是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转让的情况了。法律依据: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