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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我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物业公司要我支付物业管理费,我可以拒绝吗?

138****5603 | 2013-01-28 18: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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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0686

    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业主,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以产权证书的转让登记为准。因此,严格意义上讲,你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只有在进行了产权证书转让登记,取得产权证书后才可以成为业主。 虽然在有些情况下,在买房的时候经常是在取得产权证书之前已经实际居住,由于未进行产权转让登记,未获得产权证书,所以此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业主。另外,你在买房的时候还没有获得产权证书,并不拥有房屋产权。但是由于您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已经入住,对该房屋有相当的控制权,并且从物业管理中获益,因此你还是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的。

    查看全文↓ 2013-01-28 18: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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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不让你开业,只能起诉你,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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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次新版物业管理条例虽然明确交房一年内未入住,物业费可享七折。但对“入住”的定义却未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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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是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因此,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即业主的房产及配套设施、场地,而房产身处物业管理范围,受益于物业管理,并不以业主是否入住、是否在家而启动和终止。因此,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业主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1、是否应该公摊问题: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中已经包含了公共的水电,你可以查一下你所交的管理费的组成,或者问管理处管理费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如果管理费已经包含的公共用水用电,那么无论你买多少房子都不应当在进行公摊。 2、如何公摊 如果管理处能够提供证据说明所交费用不含公共能耗费用(比如合同中有约定等),物业现在对你的要求就是正确的,应当按照自己所购买的面积多少确定分摊比例,而不是按照户数或人数来分摊。 3、房屋质量问题 开发商出现的房产问题,应当去找开发商处理,或者请物业公司协助找开发商处理,这些问题主要原因不是物业公司,严格的说和物业公司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找了开发商后,开发商明确说明房屋保修工作已经委托物业来处理,那么物业公司应当给你解决你提出的一些问题。但房屋内自用的物品不负责处理,比如灯,虽然是开发商配的,但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是质量问题出现损坏的话,可能不会给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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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们《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这么付款,那你必须要履行。如果没签,那么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你只要在享受完物业服务后付费就可以了,完全可以一个月一付。这是咨询过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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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办理交房手续,物业费无需缴纳;但如果已经收了钥匙,物业费需要缴纳。物业费包括了绿化清洁费、设施保养费、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客服、电工、保安、清洁人员等)、物业公司正常开支等等,虽然您没有入住,但物业公司针对的是全小区提供的服务,这些费用还是一直在产生,所以是必须缴纳的。《物权法》 和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费从收房之日开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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