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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地面的停车位如果被物业以20年租凭的方式租出去的话,那租金是不是我们全体业主的?

148****6805 | 2013-01-29 17:24:55

已有1个回答

  • 134****0102

    1. 杭州市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区地面公共停车泊位属于居住区全体业主所有。2. 小区地面公共停车泊位的租赁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查看全文↓ 2013-01-29 17: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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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的车库都是租赁,有产权也是分割形式的,所以具体的要看您是否取得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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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主要是看停车位所占的道路是否是公共面积,如果占用了业主的共有道路,则停车位归属于全体业主作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建筑区域内如果所占的道路是业主共有的,并且纳入到了公摊的范围之内,那么地面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归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大多数小区地面停车位其实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部门只有管理权,相应的停车位费用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我们在购买停车位时,要判断一下停车位所处的位置以及产权,如果能够办理产权证,代表车位归属于个人所有,可以通过出售或者是出租的方式来获取车位的使用权。车位的使用年限和所购买房屋的年限是一样的,因为都是同一块土地,如果房屋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么车位的使用年限也同样是70年。

  • 价格低.. 自然很吸引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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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属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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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每天物业定期时间,做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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