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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开发商的团购活动,真的有优惠吗?我要注意什么?

141****5848 | 2013-02-20 17: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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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5442

    建议看到团购信息,先要之到打电话到售楼处确认,得到确认后的团购一般都是有优惠的。参与买房团购要注意一下几点:首先,团购只是由领头人负责跟开发商谈条件,争取优惠,并不是包揽购房事宜,因此购房款一定要时刻放在自己的手中,不能轻易交出去,在确定购买后签合同的时候再交钱,即使是团购,开发商跟购房者也是一个一个单独签合同的。其次,在价格问题上要认真计较,有些开发商故意玩花招,通过多重打折的方式来忽悠购房者,或者采取明降暗升的方式来坑害购房者,因此购房者必须根据实际得房率和实际折扣价格来判断该房产团购时是否真的有优惠,不要被开发商给蒙蔽了。

    查看全文↓ 2013-02-20 17: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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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是开发商还没有缴清开发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导致将来难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从而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二是该商品房可能已经被开发商拿去抵押,将来购房人取得的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三是由于内部认购或团购合同没有政府部门的登记备案,开发商可能会将房屋一楼多售。因此,购房人切不可因为内部认购或团购商品房的所谓价格优势而麻痹大意。

  •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团购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写入到协议中,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如该协议具有上述条款,该协议就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如开发商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认购协议》、《团购协议》,从而以约定的价格取得该商品房。

  • 法律并不禁止开发商这样做,因此,开发商收团购费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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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合法。团购都是开发商迫不及待的,还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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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交纳意向金、诚意金等而签订团购协议时应该小心谨慎,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该《团购协议》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话,该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或者单位签订的《团购协议》不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只是普通的购房意向书或约定了其他的内容,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如果中途需要转让房产,那么不是对房屋的转让,而是对购房资格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