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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开发商的两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35****8023 | 2013-04-06 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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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2999

    在审查时,应注意“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您所购买的房屋。
    目前有部分开发商领取的是临时土地使用证,此证意味着开发商尚未交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在其领取的《商品房内/外销预/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
    因此,应着重审查您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预/销售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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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 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就说明开发商、销售商应该有其他的相关证书。特别是购买期房的风险较大,购房者一定要认真审查许可证,审查有问题之后才能往下进行。审查销售许可证,要特别主要以下方面:1. 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2. 销售主体是否合法。如果你所购房的销售商是开发商,你要注意销售商的委托身份也权限。3. 所售房屋是否在许可销售的范围之内,这是审查的关键。如果购买了不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范围内的商品房,房屋的产权将没有保障。现房的销售只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即可,销售许可证不是必须的法律文件。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包括你想买的房子。提示:**后不要忘记把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写入合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国有土地批准性文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进入商品房开发市场的土地只能是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依据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在受让人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取得。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说明是非法适用土地,其上的建筑就很有可能被认定非法建筑。审查土地使用证要注意以下方面:1.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应同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和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2. 土地证上应加盖“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如果土地证上加盖了“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则表明土地使用者未缴足地价款,会给日后办理产权证带来隐患;3. 注意土地证上是否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4. 土地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5. 土地使用证标明之土地是否所售项目房屋所在位置,有无不一致之处;6. 土地使用权的种类和规划用途;7. 土地使用权**高年限、剩余期限;8. 土地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涂改痕迹应警惕;**后,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把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性质等内容予以明确。三、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规划法》第31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涉及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凡未取得该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所以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该证内容比较简单,一般包括用地单位,用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附图及附件名称。在审查时注意以下问题:1. 如果卖房人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说明其开发的土地未经规划;2. 注意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的用途、位置和界限上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合法的法律保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每一项工程建设在实施之前均应获得规划部门的同意,开发商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如果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商的建设行为属于违法、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就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件,而且很有可能被强制拆除。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就是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期房销售,应该注意该期房工程开工手续是否齐全;如果开发商销售的是现房,则应查看建委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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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都知道买房的时候要看开发商的“五证一书“,没有”五证一书“的房子不要买。殊不知,”五证一书“也有造假的,在选房过程中应该如何识别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五证一书“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有人可能会问,开发商不给我看这些证件怎么办?我看到的证件是复印件,我怎么知道是真的假的?如果一定要开发商出具“五证一书”的原件,以核实真假,那恐怕大家就买不到房子了。因为除非是团购等购房者占一定优势的交易,否则很少见到开发商真的提供“五证”的原件,一般我们只能看到复印件,那么怎么确保看到的复印件是真的呢? 其实也不难,我们可以要求取得一套复印件,如果复印件也得不到,那就对复印件上的内容进行简单的摘抄,把发证机关、日期、证件的编号、涉及的权利范围和内容等关键问题分别摘抄下来,然后到相应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去核实上述证件的真实性等内容就可以了。 另外,有些地区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还可以提供网上查询,具体房地产项目的资料等,甚至可以查到您购买的某商品房是否已经售出。 上述证件是商品房销售时必备的文件,必须谨慎审查,没有这些证件的保障,您付款后恐怕就会发现让你头疼的问题:要不您购买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权利根本没有保障;要不就是禁止对社会公开发售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您无法取得产权证;要不就是开发商的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或无力支付建房资金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证件,需要向社会上的购房者套用资金,继续开发或进行其他投资。购买这样的房子,虽然**后可能补齐相应的手续,但也有不少由于开发商经营不利,成了“烂尾楼”的,风险太大。

  • 如今涉及到的房产纠纷不断,在这里大家总结了商品房收房要注意的八大事项,买家在收房时应该注意这八大问题,尽可能地将一切不该发生的房产纠纷扼杀在摇篮之中。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房款什么时候结算,什么时候交房,应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好。2、物业费可以按月交《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规定,物业不可一次性预售一年或多年的物业费,物业费需要按月、季度或年度算,**多可以预收半年。3、物业费不能乱买家在和签署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协议。4、缴纳契税签协议。5、先验房再办理手续买房有权要求先验房再收房,验房发现问题可以写在验房单上,要求开发商签收并且解决。6、建议业主集体收楼。7、买房尽快收房。8、遇配套问题先收房房屋质量问题分轻重,开发商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若是房子主体质量有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若是房子只是掉灰、有细微的裂缝,那么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若是房子的配套设施或是空气质量不过关,那么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先收房,然后开发商予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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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明确房屋价款和计价方式在一些房地产火爆的城市或楼盘,有些购房者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再交**的时候,被开发商高质,房子涨价,要么按涨价后的价格来执行合同,要么给购房者退房。这对于购房来说极为不利,那么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很有可能是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不明确,导致约定好的价格说变就变。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明确房屋的计价方式和房屋的总价。二、约定产生面积差异如何处理交房后,面积缩水是购房者**常见到的问题之一,那么该如何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具体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具体数值,以及发生误差后的处理方法。例如超出什么样的标准,购房者可以退房,费用包括哪些。如果不进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可要求退房。三、看清基础设施是否入住就能使用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会对基础设施合适能用进行一个约定。基础设施一般包括与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话和宽带)、电视系统(公共电视天线、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道路、绿化等设施。有的时候楼宅入住率若达不到某一个标准,即使通了各项设施齐全,也有可能不能使用,会给购房者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通水、通电、通气等的准确时间,尽量要求入住就能使用基础设施。四、明确物业管理事项物业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因此购房者在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五、约定违约责任为了明确违约责任,合同中关于各项约定越详细越好,这样才能使违约条款落到实处。一般来说,违约责任包括四种:(1) 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达不到交房条件却强行交房;(2) 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将房屋抵押的情况;(3) 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4) 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等。需要提醒购房者切不可只是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样的条款毫无约束力。六、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很多购房者选择一处房产,往往都是被该楼盘的广告吸引。但如何这些广告无法兑现,购房者得不偿失,因此**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同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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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应理性的看待广告内容,不要只听开发商一面之词;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照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而关于广告宣传中承诺的配套设施、小区绿化、户型设计等问题,应要求开发商将其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看看以下6条内容,购房者须知。 1、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 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把广告写进购房合同。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广告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把广告的内容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下来。 2、收集与查证关于所购房屋的信息。 购房者在买房之前要持理性的态度,若确定购买,到规划部门、房管部门以及建设部门做资料查询,一般小区的消息在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有相应的公示,购房者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具体科室咨询。 3、要多多动腿亲自核实。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购房是人生中一件大事,本就应该慎之又慎。现在的房地产宣传大多存有水分,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宣传和口头承诺,应该到楼盘实际位置去看,多关注楼盘的位置以及周边的配套设施是否与宣传册上描述的一致。规划等还可以向当地规划门咨询核实,并要求将期待的规范设施写进合同。 4、尽量达成书面约定。 消费者购买“精装房”、“学区房”、或者对小区的配套设施有要求时,**好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学区房”关于保证买房一定能让孩子就读名校,以及违约后的赔偿等内容。将比较重要或直接影响购房决策的宣传内容加入到合同正式文本或合同附件中,以便于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5、注意证据的收集。 对于开发商派发的宣传册、广告彩页、样板房照片、小区规划图或其他宣传资料,购房者应妥善保存。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开发商承诺的条件,也可以要求纳入合同中,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 6、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一般协议里有“**终交付以政府规划或**终确定的示意图为准”类似的字眼,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谨慎,因为一旦签订,将来面临着即时其存在不实宣传或虚假宣传或者欺诈宣传的情况下维权时会存在一些障碍。 看了小编总结的如上6条内容,希望能够让更多购房者“识得庐山真面目”,在买房时练就火眼金睛,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