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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是怎样的?费用大概多少?

155****8737 | 2013-04-12 09: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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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4577

    房产证遗失登记的大致步骤
    1.内部查册(约7个工作日);
    2.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遗失具结报告(业主自己写)、房地产登记申请表,到登记窗口开具《灭失证明》(即登报证明);
    3.登报一天(本地日报)(费用约800元);
    4.凭登报报纸(需要全张完整的报纸)到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调测绘图)(费用50元)(约7个工作日);
    5.凭调档的测绘图到测绘所办理转绘(费用20元)(约3个工作日);
    6.登报1个月后持报纸原件、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手续(30个工作日后);
    7.取证(缴交证照印花税5元)。

    查看全文↓ 2013-04-12 09:51:11
  • 157****1726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查看全文↓ 2013-04-12 09: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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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备注:1、第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 可以由死者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由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挂失登记,再凭登记手续和上诉材料到本地报社申请刊登房产证遗失声明,再凭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和上诉证件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补领房产证,然后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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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国土局先去办理挂失,然后再申请补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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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身份证户口本去当地房管局补办,交点工本费

    全部7个回答>
  •   房产证丢失了, 首先需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内部查册,再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遗失报告到登记窗开具《登报证明》。 然后在当地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说明,持报纸原件到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调测绘图后再晒图。登报1个月后,备齐登报报纸原件(整张报纸),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所需时间一共约3个月。  房产证遗失补办手续  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  (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  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  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房产证遗失登记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表;2.登报报纸(整张报纸);3.遗失具结报告;4. 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6.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7.委托书。  房产证遗失登记的大致步骤  1.内部查册(约7个工作日);  2.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遗失具结报告(业主自己写)、房地产登记申请表,到登记窗口开具《灭失证明》(即登报证明);  3.登报一天(本地日报);  4.凭登报报纸(需要全张完整的报纸)到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调测绘图)(约7个工作日);  5.凭调档的测绘图到测绘所办理转绘(约3个工作日);  6.登报1个月后持报纸原件、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手续(30个工作日后);  7.取证(缴交证照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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