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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经济适应住房可以过户给另一方吗

146****1342 | 2013-04-26 22:50:06

已有3个回答

  • 147****5247

    根据政策不同,要求不同。

    查看全文↓ 2013-04-27 17:13:39
  • 146****7536

    房子是否还在按揭中呢?如果是按揭中的房子,那就是肯定不能过户的。

    查看全文↓ 2013-04-27 09:53:19
  • 143****6732

    每个城市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过户的,详情情况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的房产部门。

    查看全文↓ 2013-04-27 0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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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有没有取得使用权的一方,本来就无权要求承租公房,没有补偿。2、如果双方均有权要求取得使用权,但法院判归了一方,得房方应当向未得房方进行适当补偿。

  • 买了经济适用房以后离异后可以买商品房。法律依据规定,经济适用住购买者有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到5年,不得直接交易,购房人因原因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是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其他因素回购。经济适用房满5年,购房人转让经济适用房的,应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比例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具体交纳多少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先回购,购房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政府缴纳相关价款后,获取产权。上述规定应在购买合同中说明,并且有一定的法律责任。结婚是一辈子中的最重要的事情,所以在结婚的时候就想清楚自己会不会和另外一半幸福,如果不幸福的话在婚前就及时止损,买了经济适用房,离婚以后是可以购买商品房的。

  • 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她有完全的处理权,出售不需要男方签字。卖房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上必须要明确该房归哪一方,这样整个产权才不会有问题,不然会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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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这种过户,不是买卖行为。法条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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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此,司法解释是个空白。在实践中,公房若拆迁,承租人**高可以取得拆迁费80%补偿款。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房屋所在区县的不同地段,根据拆迁标准承租人可以取取份额的一半补偿未得房方,再参考案件的其他具体情况综合而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