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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二手房已签合同,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是不是可以?

132****1492 | 2013-04-28 15:46:57

已有2个回答

  • 132****7799

    没过户就说明房子还不是你的,不靠谱

    查看全文↓ 2013-04-28 15:47:35
  • 147****1341

    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过户为准的,也就是说如您仅签署买卖合同而不办理过户手续,则您对该房屋并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查看全文↓ 2013-04-28 15: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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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看到你的这个问题,我就震惊了,怎么不去过户呢,而且只是做了个公证。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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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年的物业管理费到现在才来收,都11年了。可以从2007年开始交,2007年之前的可以叫物业联系前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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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赔偿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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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所以房屋过户手续是购房者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要件。在已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反悔,将房屋出售给另外的出价高者,从而侵害到买方。**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7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52条、第54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要件,所以此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按照我国《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满足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过户和上市交易的,通常的条件是购买满五年。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发布文号:建住房[2007]258号,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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